遭港交所公开谴责 博耳电力向股东致函︰再次郑重道歉

撰文: 黄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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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耳电力(1685)遭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公开谴责,指公司公司未能提供在各重要方面均准确完备及不具误导成份的年报,以及董事未能履行诚信责任,违反联交所自 2014 年采纳及于 2017 年修订的规则执行主题。

博耳电力就事件向股东致函,指距离2016年3月30日公司就过往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之事,已过去2年多的时间。期间,公司不断在反省过失,并致力补救。对于当时集团出现的严重企业管治问题,执行董事深感责无旁贷。就联交所昨天(16日)所发谴责,公司想再向多年来一直支持、鞭策与指正的股东再次郑重道歉。

函件又称,过去两年多,面对错误,公司痛定思痛,旋即停止保理安排,调整相关核心人员的职责,并全力采取补救措施。为了支持公司的正常营运,控股股东兼执行董事承诺为博耳电力提供为期3年总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的免息贷款,躬亲力行,与上市公司共渡难关,同时为财务部及内部审计部增聘合资格人士,提高内部审计部的权力、收紧监控程序及委聘外间独立顾问进行一年一度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成效的检视。

公司表示,业务从2017年期重上正轨,年内应收账款收款情况持续改善,公司致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取得进展,借贷及应付贸易帐较2016年底显著减少,促使财务成本大幅下降,加上销售情况理想,收入逐步恢复,并连续两年录得净经营现金流。博耳电力期待为接下来的日子里,能继续在股东的惕励之下,以更高的企业管制标准迎向挑战,共创股东利益与企业价值的双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