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伯韬认为 新上市规则部份细节要改善

撰文: 郑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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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0388)下星期一就容许同股不同权公司申请上市,上市公司商会主席梁伯韬表示,业界已经就同股不同权有多番讨论,但新上市架构仍有许多问题要深入讨论。

如委任独董时创办人无特权 或违反同股不同权原意

他指出,新上市架构要平衡同股不同权以及对小投资者的保障,但现时新上市架构部份细节不太实际,或之后要改善,否则同股不同权的公司未必会来港上市。

梁伯韬以委任独立董事及修改公司章程为例,如果创办人投票时没有特权,可能违反同股不同权的原意。

他重申上市公司商会的立场,是尽快推出新上市架构,之后发现问题时再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