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马威建议企业来港设地区总部 利得税可削半至8.25%
撰文: 陈嘉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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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向以低税率、简单税制著称,但毕马威香港区管理合伙人刘麦嘉轩表示,现时不少国家和地区纷纷降低企业税率,香港已不能再称低税率为其优势。
该行预计港府在2017/18财年录得介乎1,500亿元至1,800亿元财政盈余,而截至2018年3月31日的累积财政储备将超过1.1万亿元。故她认为在庞大盈余下,政府需要更加迅速地检讨其税制,并推出更具针对性的税务来实施来支持经济发展,令香港保持竞争力。
吸引企业在港设地区总部 调低税率至8.25%
该行指出,顶级跨国公司的亚洲总部,坐落于新加坡占46%;香港占37%;中国则占6%。毕马威建议当局推出地区总部税务优惠措施,将合资格收入的利得税税率减半至8.25%,以吸引跨国企业在香港设立地区总部。
刘麦嘉轩解释,该行是在港府于2016年引进企业财资中心的减半税率优惠配合下,建议再新增针对地区总部的税务优惠,预计对税收不会有大影响,更可能“除笨有精”,由零吸引到有企业进驻,令税收有进帐。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可引入个人税免税安排
该行亦建议政府允许由研发活动产生的税务亏损可兑换成现金回赠,并推出集团亏损宽免,即是企业所产生的亏损可转移以用来抵销另一家集团企业的应课税利润。
另外,为促进国际研发活动的合作,该行建议政府在避免双重征税协定(DTA)中,为学者和研究人员提供个人免税条款。
毕马威税务合伙人梁爱丽表示,香港与内地有最多合作机会,故建议政府与内地订立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中引入个人税免税安排,即于大湾区工作的港人只须向香港缴交薪俸税,以促进大湾区的人才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