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密切监察壳股 或对极端个案应用反收购规则
撰文: 马健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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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所在审阅上市发行人2016年年报所得结果和建议刊发报告后,联交所表示,对于发行人年报披露内容的审阅结果大致满意,但注意到愈来愈多新上市发行人有“壳股”特质表现,联交所表示会继续密切监察。
联交所认为,由于市场对具备“壳股”特质的新上市申请人存有疑虑,联交所审阅新上市发行人上市后的活动及发展,并注意到有愈来愈多新上市发行人透过一连串交易或安排,以改变其主要股东、董事会及主要业务,并会在理据充分的情况下,对极端个案应用反收购规则。
联交所指“管理层讨论及分析”可作更有意义披露
报告指出,年报中“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的内容披露可作出更有意义的披露,例如除了披露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亦应披露风险对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的影响,以及发行人所采取的相关风险管理措施。
港交所集团监管事务总监兼上市部主管戴林瀚说,是次审阅报告是根据监察工作所观察到,及考虑最新的监管发展后而选择特定范畴提供指引,并鼓励发行人采纳相关指引,以加强其年度报告的披露,并确保遵守《上市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