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证监会签署 期货监管及执法合作备忘录
撰文: 郑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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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港证监会共同宣布,正式签署《有关期货事宜的监管及执法合作备忘录》。
加强监管跨境衍生产品、期货交易所与从业员
证监会表示,该备忘录有利加强双方在跨境衍生产品、期货交易所、期货经营机构及从业人员等方面的监管协作、执法合作及信息交流,有助于推动内地与香港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
中港证监会首于1995年7月签署监管合作备忘录,考虑到近年来两地期货市场之间的联系日趋紧密,以及双方监管合作的现实需要,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认为有必要修订1995年的备忘录。
今次签署备忘录,正是为了取代1995年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