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监发出通知 严禁消费金融公司投资现金贷
撰文: 郑宝生
出版:更新:
内地P2P网络借贷再临严格规管,中国银监会早前发出通知,从资金来源入手,禁止消费金融公司通过任何方式,向无放贷业务资格的机构提供资金来发放贷款。
严禁用任何方式 注资无放贷资格机构
第一财经从地方银监局得悉,银监会非银部转发了《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除了禁止上述提供资金方法之外,消费金融公司亦不得直接投资或通过理财产品等变相投资以“现金贷”、“校园贷”、“首付贷”等为基础资产发售的(类)证券化产品和其他产品。
核心授信审查及风险控制业务 不得外判
消费金融公司亦要严控风险,禁止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判,亦禁止这些公司接受无担保资格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增信服务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
消费金融公司投资方法亦严格规管,要严格执行“投资余额不高于资本净额20%的监管规定,投资范围限定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
贷前、贷中、贷后 均要加强监管
《通知》亦重申,禁止消费金融公司发放无指定用途的贷款,并要严格进行贷前交易背景真实性调查,加强贷中资金流向监测,强化贷后贷款用途验证和后续管控工作,有序展开自主支付类贷款业务。
现金贷行业最近“野蛮生长”,不单造成消费金融乱象,更出现社会问题,例如暴力追债甚至裸贷等,当中有些公司并无发债资格,引来监管机构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