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观点】林郑扮塞翁 小心减税一场空

撰文: 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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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女士在本周三 (10月11日) 宣读《施政报告》时,贯彻了她在竞选时提出的“Less is more”理财新“哲学”。她提出了两项具体税务措施:一是推行利得税两级制,把企业首200万港元利润的税率调低至8.25%,借此减轻中小企和初创企业的税务负担,扩大它们的投资空间;二是建议就企业首200万港元合资格研发开支提供300%扣税,余额则以200%抵扣,作为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资的诱因。综合过往的报道,行政长官认为这些措施既维护自由经济,又能够增强香港的竞争力,刺激经济增长的效果立竿见影。

一时的损失带来更多的好处,并不是甚么新颖的故事。据说,古时北方边塞上居住著一位老翁,他所养的马有一天无故逃到了胡地,但在几个月之后,这匹马竟然自己跑回来,同时还从胡地带来一匹良驹,老翁的财富因而增加。问题是,马不是塞翁主动放走,胡骏也纯属一笔意外之财,这种“因减得加”带有相当大的幸运成份。而在公共理财领域,运气不可能成为决策的依据。如果行政长官提出减税,最低限度需要证明减税在振兴经济方面具有显著作用。到底行政长官有多少把握?

行政长官的“哲学”隐含著一个推论:某个因素的成本低,企业能够从市场获取的利润就自然会提高,最终提升整个城市的收入水平。可惜现实世界绝非如此简单。个别因素产生的成本当然与生产成本有关连,但绝非直接的因果关系。不论企业享有的条件如何优越或恶劣,企业的竞争优势必然是由它的生产力所决定。但凡牵扯到生产力,本质就是一个能力的问题。试想想,当企业缺乏能力时,根本无法以合理成本提供受消费者欢迎的产品和服务,政府征收的税金再低,还不是白搭?这些毫无绩效可言的企业最终会在市场竞争中被淘汰。

政府消息指,在新税制下,每年料少收58亿元税收。﹙资料图片﹚

能力是无法用金钱买得到的。企业要在残酷的市场中开拓出一片天地,就必须确保旗下的产品能够为顾客带来难以替代的价值,借此扩大盈利,这要求企业不断把各种技术元素整合,创造出难以模仿的完整产品系统,而这种创新能力只能通过一而再、再而三的产品开发实践中发展和累积起来,因为企业解决技术问题的过程不只涉及通用的知识和技能,也离不开经验和内部组织协作。在这个意义上,创新和学习对于企业来说根本就是一体两面。这亦解释了为甚么各地政府莫不诱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

或许有人会问,《施政报告》建议向为企业的研发开支提供额外税务扣减,不正是一项帮助私营机构提升能力的措施吗?无错,这项政策比利得税两级制无条件减税更具针对性,至少政府的一分一毫不会浪费于那些不进行研发的企业之上。可是,政策只是让研发活动变得更便宜,并没有催迫商界创新,加紧进行技术学习,更不保证研发活动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当政府甩开所有策动和执行方面的角色,要不要研发的选择权又完全落在商家手里,政府凭甚么期望企业依照它的设想行事呢?

企业利得税引入两级制,首级200万元以下利润,税率会大降至8.25%。(江智骞摄)

若果没有其他有效的政策配合,政府成功的机会不会太高。2004年,政府把研究支出的利得税扣减适用范围,扩展至设计活动,首度完全覆盖“研究及发展”,当时可谓较其他司法管辖区优胜。若以绝对量来讲,近年的香港研发开支确以倍数增长,但相对本地生产总值的比率始终在0.8%的水平以下徘徊,与发达地区比较可谓低得可怜。而且,摆在眼前的事实是香港没有建立起活跃的创科产业。无论从理论抑或经验来看,政府难以单靠讲求短期利益的自由市场机制,去克服高风险,以及市场机制倾向强者而形成的技术壁垒,改变香港的产品和工业结构。

发展经验均表明,长期的技术进步总是离不开政府的强力推动,不论先进国和后进的成功赶超者均是如此。由于城市的能力是由企业、科研机构和政府共同组成的创新体系产生,在技术供给面,政府除加大鞭策企业的力度外,亦须投放资源革新整个体系的组织和制度。与此同时,为保证辛辛苦苦培育起来的创新体系不会迷失方向,政府可以因应本地需要,推出重大战略项目 (而不是撒胡椒面),既形成产品平台,又为新技术应用提供初始市场。我们毋须担心政府财力不足,利得税两级制减免商界的58亿港元,其实已几近2015年全港研发开支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