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投资基金公会︰同股不同权 不符合投资者利益

撰文: 黄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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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投资基金公会就香港交易所在2017年6月推出的框架咨询文件所列罗的建议,发表主要回应。基金公会明确表示,“双类别股权架构”并不符合投资者利益。

双类别股权架构”   或降低公司治理水平

基金公会解释,“同股同权”的原则确保所有股东获得公平对待,对公司的控制权跟经济利益成正比。“同股同权”是一项重要机制去确保上市公司的管理层要向所有股东负责,对保障小股东的权利及利益是致为重要的。更重要的是,大家忧虑一旦有更多市场,即便只是少数 - 开始容许“双类别股权架构” - 各个市场会争相降低对公司治理水平的要求,令全球的标准寻底。

公会建议港交所就“双类别股权架构”,应该详细阐述建议所涉及的风险因素;有那些相应的工具/机制保障投资者;以及这些工具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