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被要求除牌公司可上诉 在两种情况下才强制其停牌
继早前两只创板股万亚企业(8173)及中国生物资源(8129)被要求除牌后,首只主板股华多利﹙1139)今早亦发通告表示联交所已决定暂停其股份买卖,并被列入除牌程式第一阶段。华多利今日没有申请停牌,股价急挫45%。
联交所发言人回应指,上市公司必须有足够的业务运作,以及联交所将平衡考虑维持市场质素与保障股东交易权利的需求,否则上市公司就可能被要求除牌。不过,联交所补充,上市公司可以依照《上市规则》对当局的除牌决定提出上诉。而有关公司只会在两种情况下停牌,一是其上诉失败;二是上市公司决定不上诉。
联交所:少数公司业务活动极度低迷 有可能被除牌
就多家媒体向联交所作出查询,联交所亦作出一份正式回应。首先,就必须有足够的业务运作,联交所指,作为持续责任的一部分,《上市规则》13.24(创业板规则17.26)要求发行人须有足够的业务运作或拥有相当价值的资产,其证券才得以继续上市。此规定旨在维持市场质素。目前《上市规则》中尚无对“足够业务运作或资产”的量化标准。
另外,联交所曾就《上市规则》13.24的执行刊发过上市决策。在执行该规则时,联交所将平衡考虑维持市场质素与保障股东交易权利的需求。对于股票尚在交易中的发行人,联交所只有在极端情况下才会强制其停牌。在执行这一规则时,联交所目前重点监察少数业务运作规模极低的上市公司。
联交所发现,被勒令停牌的公司都有一些共通点。第一,近期业绩报告显示,有关公司业务活动极度低迷,营业收入极低。公司业务已经入不敷出,出现亏损和营运现金流为负;第二,有关公司业务长期极度低迷和亏损,决非一时的现象。过去数年间,公司生意已经严重恶化;第三,公司无法证明其拥有足够价值的资产维持上市地位。其资产已经无法产生足够的收入和利润来证明该公司拥有切实可行的、可持续发展的生意。
被要求除牌公司可申请上诉
根据上市规则,联交所可要求违反《上市规则》13.24的公司停牌。不过,联交所亦指出,上市公司可以依照《上市规则》对联交所的决定提出上诉。一般来说,在联交所通知其决定后,上市公司可于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上诉。
而有关公司只会在两种情况下停牌,一是其上诉失败;二是上市公司决定不上诉。
在收到联交所关于其违反《上市规则》13.24的通知后,上市公司必须马上发出公告,之后也应适时发布公告,通知市场有关后续进展(包括是否上诉及停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