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陈翊庭称现行回拨机制不符国际惯例 导致新股上市后易破发
港交所(0388)早前就优化首次公开招股市场定价及公开市场的建议征询市场意见,行政总裁陈翊庭表示,通过这次改革,希望能够提升香港新股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她又指出现行新股回拨机制符合国际市场惯例,造成新股发行价高于实际市场需求,容易出现新股上市后“破发”的情况。
陈翊庭在微信发文指出,一是在不损害投资人利益的前提下,优化有关公众持股量的要求,为发行人“拆墙松绑”,放宽不必要的限制,提升香港市场对于发行人的吸引力;二是提升更有议价能力的投资者(尤其是机构投资者)在新股定价过程中的参与度,从而提升新股定价的效率。
陈翊庭提到,设立公众持股量要求的初衷是为了确保公开市场上有足够的股票可供交易,防止股价操控和减少过度的股价波动,但与其他国际证券交易所相比,港交所在这方面设定的门槛偏高,可能会削弱市场吸引力,因此建议引入阶梯式的门槛,对不同市值级别的公司分别设置5%至25%的门槛。
降低H股占总发行比例至10%
她又说,对于很多大型A+H股公司来说,满足H股占比的相关要求更加不容易,尤其是在市况低迷或者公司境外融资需求并不高的时候,上市科也曾多次收到过发行人要求豁免相关要求的申请,因此建议将原有的H股于上市时占股份总数(A股+H股)最低15%的要求,降低为最低10%或预期市值不低于30亿元,而且这些H股必须为公众持有。
谈到降低公众持股量门槛会否带来股价操控风险,陈翊庭指出,港交所同时建议引入最低初始自由流通量的要求,规定由公众持有的可自由流通股于上市时最少占股份总数的10%及预期市值不低于5,000万元,或预期市值不低于6亿元。这规定与大部分国际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接轨,可防止一些发行人虽然满足公众持股量要求但大部分股票都是限售股、可自由流通股稀少的情况,相信有助确保市场公平有序。
改革新股定价机制
至于有关新股定价机制方面,港交所建议发行将至少50%发行股份分配予建簿配售部份。陈翊庭指出目前香港新股发售通常分为3部份,分别是基配售部份﹑建簿配售部份及公开认购部份,其中建簿配售部份主要是售予机构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而相关投资者是新股关键“砍价”者,对最终发售价享有最充份议价权。
她指出港交所建议提高分配予建簿配售部份的新股比例,是为了提高有议价权的投资者在新股定价过程中的参与度,让最有议价能力的买方来进行充份博弈,从而提高新股定价效率,让新股价格最大限度反映市场需求。这样可以尽可能地降低新股上市后的价格波动,避免股价大起大落。
目前新股设有回拨机制,她指出回拨机制不符合国际市场惯例,亦与香港投资者结构(散户占成交额不足15%)也不匹配。在咨询文件指出,港交所建议将公开认购部份初步分配份额额为5%,回拨上限为20%;另一种方案是将公开认购初步分配比例为10%至50%,但是不会设有回拨机制。若发行人有意将更多新股向散户分配,可以选择后一种方案。她强调降低回拨机制会让散户及整个市场受益,同时指出改革是为推动新股市场长期健康发展,及充份兼顾买方及卖方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