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涉投资产品销售手法失当行为遭SFC谴责 及被罚款6640万元

撰文: 黄文琪
出版:更新:

证监会谴责恒生银行,并处以罚款6,640万元,原因是恒生于2014年2月至2023年5月这九年间的多个时段内,在销售集体投资计划和衍生产品方面犯有严重的监管缺失,并向客户多收款项及没有向他们充分披露金钱收益。

证监会表示,是次纪律行动源自金管局的转介个案。金管局于早前的调查中发现,恒生在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期间对集体投资计划产品,作出的销售存在一系列须关注的事项。

具体而言,有111个客户帐户被发现在关键期间内执行了100宗或以上的集体投资计划交易。虽然大部分交易都被声明为客户的“自选”交易,但事实上有46名客户是在其客户经理作出招揽或建议行为的影响下进行交易。他们被招揽进行过于频繁且持有期短的交易,而这个交易模式与基金的投资目标及客户的偏好投资年期有所抵触。进行频繁的集体投资计划产品交易令客户承担重大的交易成本,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整体盈亏。

证监会称,恒生的内部监控措施存在不足之处,因为它无法充分监督和监察向客户销售集体投资计划的情况。就此而言,恒生除了没有保留足够的审计线索以确保交易是由客户真实发起外,亦没有设立足够的监控措施,以在进行可能有问题的交易后对其作出监察和跟进。

恒生﹕已采取措施作全面纠正

恒生回应时指出﹕“恒生银行非常重视有关事件。正如公告指出,有关问题在早年发生,本行已即时采取措施,予以全面纠正。本行亦积极与证监会及金管局合作,并接受监管机构的决定。客户利益为本行业务的核心,本行持续优化各项流程和内部管控,同时为员工提供支援,以秉持专业水准。我们将继续专注为客户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