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提出限制上市公司独董任期等建议 获香港投资基金会力撑
港交所(0388)在今年6月中发出咨询文件,以优化《企业管治守则》及修订建议相关《上市规则》。今次咨询文件是希望提升董事会效能。香港投资基金公会(HKIFA)表示全力支持有关措施,指出于独立非执行董事(INED)任期以9年为限、INED不得同时出任多于6家上市发行人董事,以及委任首席INED,若3项建议未完全获采纳,其咨询建议的有效性将大打折扣。
INED任期以9年为期限方面。HKIFA指出,其上限为国际上广为接受和沿用的年期,于亚太地区地中,韩国和中国以6年任期为上限,新加坡则为9年,认为该期限确保董事会既能善用INED的专长及贡献,亦能保持一定的独立性。另一方面,令董事会可以持续有新血,和促进该会作全面及客观的讨论。
而INED不得同时出任多于6家上市发行人董事方面。HKIFA表示本港一直采用其原则,如港府民政事务局规定辖下咨询及法定组织,不应委任非官方成员出任有关组织同一职位超过6年,同时不应同时担任多于6个委员会的政府委任非官方成员职位。指出其原则与香港的情况相适应,行之有效。
委任首席INED方面。HKIFA表示,有意见指委任首席INED会形成分阶级,HKIFA建议公司可安排INED轮流担任首席,甚或让2名INED出任联席,但其重点在于确保INED对投资者持开放的态度。
建议大学等机构培训独董
另有上市公司经常指出缺乏合适的INED人选,HKIFA建议,大学和其他相关机构合作,提供有关课程培养INED。设立一个平台或于港交所网站上开设专栏,提供让上市公司寻找人选,另一方面提供材料培育新一代INED。
HKIFA续指,“建议的措施在其他国际金融中心甚至区内市场均可实施,为什么在香港推行就如此困难?”,更指若继续维持现状,香港与其他市场的差距将会越来越大,本港应该聚集讨论“如何”去落实而不是“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