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会|中央政策研究室指会议通过深化改革决定 涉300项举措
中共第二十届三中全会在周四(18日)闭幕,今日(19日)中共中央讲解三中全会精神。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唐方裕表示,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该决定提出30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涉及体制、机制、制度层面的内容,包括完善和提升过去改革举措,并根据实践需要和试点探索新提出的改革举措。
唐方裕表示,该决定共15个部分、60条,分三大板块。他表示,三个板块分别为总论,阐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在分论部分,就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全面部署各领域各方面的改革。至于第三板块,主要提及加强党对改革的领导、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唐方裕表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面临很多复杂矛盾和问题,必须克服种种困难和阻力,需要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
韩文秀称《决定》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
中央财办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中央农办主任韩文秀解读介绍三中全会精神,他指出,《决定》要求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扩大对最不发达国家单边开放,扩大自主开放,有序扩大商品市场、服务市场、资本市场、劳务市场等对外开放,完善境外人员入境生活便利制度,统筹推进重大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让中国大市场成为世界大机遇。
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一项重大改革任务。《决定》明确了三方面关键改革举措:一是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包括构建全国一体化技术和数据市场,统一招标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一体衔接的流通规则和标准,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等。二是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三是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包括完善产权保护、信息披露、市场准入、破产退出、信用监管等制度。
《决定》特别提出,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