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君︰决定不会对朗廷进行可能私有化

撰文: 黄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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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廷(1270)公布,于周五交易时段后,董事会接获鹰君(0041)的书面通知,鹰君确认其已作出决定不会进行可能提出私有化。

就收购守则而言,要约期于今日﹙5月31日﹚结束,该信托及该公司将不再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7规定就可能提出私有化作出任何进一步每月更新公布。

朗廷补充,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1.1(b),除非经证监会企业融资部执行董事同意,否则鹰君或于可能提出私有化过程中与鹰君一致行动的任何人士,或其后与其任何一方一致行动的任何人士,均不得于今日起计6个月内,公布对该信托及该公司提出要约或可能要约,或收购该信托及该公司任何投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