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不到男友一半却要求签婚前协议 女方提3大条件:孩子跟我姓
结婚是人生大事,不仅要考虑两人的感情是否稳固,双方家长也会在彼此婚姻中扮演重要角色,一名台湾网友就分享他女友提出婚前三大契约,让他觉得被羞辱,但其他网友看了却认为契约有其道理。
原文版主在Dcard以“女友要我跟她签婚前契约”为题分享,他今年28岁,薪水台币八十几万(折合约港币22万),女友薪水台币四十万出头(折合约港币10万),在交往期间他常常请客,房子租金也没跟女友收,他最近问女友有没有结婚的意愿,女友回复说需考虑一下,因为她今年25岁而已,不想那么早结婚。
怎料3天后原文女友递上婚前协议,内容有三点,令男主感到侮辱。(点击放大浏览)▼▼▼
原文版主接著说,女友过了三天后拿了一个契约草稿给他,内容有三点,首先是生小孩的话,原文版主要让女友住高级月子中心,一个月五十万(台币)的等级,而且小孩要跟她姓。第二是原文版主不用买房,因为她爸妈帮她买了一间房子,但要跟她爸妈住同一条街,而且因为她买房了,所以原文版主要负责生活费用,大概是吃饭和水电与网络费,其他衣服、娱乐、化妆品等,女友会自己负责。
最后一点则是夫妻财产分开制,因为女友的爸妈给了她不少股票,每年股利所得就超过原文版主薪水了,原文版主也说他终于知道为何女友赚那么少,却还敢花钱了。但基于以上三点,让原文版主觉得很羞辱人,而且占尽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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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纷纷留言,“今天反过来说小孩跟你姓,她住你买的房子付生活费,你财产比较多所以夫妻财产分开,你觉得羞辱人吗?你有占她便宜吗?如果双方价值观一开始就有冲突,不要等结完婚再来讨论”、“到底为啥一定要跟男方姓我是真的不懂?跟女方姓就被占便宜?你是父权遗毒吗?很多夫妻现在会签婚前契约,我认为这没啥,也没羞辱你啊,那本来也就不是你的财产,你们到时候如果闹离婚,财产也分的干净没什么好吵的”、“她先讲表示她也算尊重你,更何况,这只是在刻板印象下的男女对换罢了,不能接受就分开吧,找个自己能接受的,祝福你们”、“看来是女生家境比男生好的多,所以要求男生入赘,可接受就接受,不接受就找一个一般家庭的结婚,说到底你高攀人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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