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探秘】如今只剩几百头 自古以来漫游中国的野象都去了哪?

撰文: 涂柏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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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2年起,民间动物保护团体便倡议将每年的8月12日订为“世界大象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野象谷景区自2016年起也随之响应,并举办公益活动。根据媒体报导,在政府的严格管制下,其实中国亚洲象的最大生存危机并非盗猎,而是生存空间相互挤占的人象冲突问题。

人象冲突其实是横亘数万年的老矛盾,当人类祖先学会使用工具后,体型庞然的大象自然而然成了可口猎物;而当人类开始定居与农耕的生活后,大象更被视为会毁坏庄稼与房屋的害兽,故亟欲除之而后快。这种问题在古今中国也始终存在,导致本就受气候转寒而缩减栖地的中国野象,更不容易生存下去,最后逐步退缩到云南一隅苟延残喘。

根据殷商卜辞,不时可见到“获象”与“祭象”的文字,再加上华北气候曾较暖湿,因此可推估亚洲象在彼时仍游荡在中原大地上。尽管曾有学者提出异议,认为当时华北并未暖到足以令亚洲象过冬存活,因此主张那时的象很可能是从上新世孑遗的古菱齿象。但1976年河北张家口阳原县丁家堡水库出土了包含亚洲象在内的大批古生物化石,既提供了亚洲象活跃于华北的地质证据,也刷新了亚洲象在中国分布的北界。但可惜的是,无论是古菱齿象或亚洲象,在气候改变与人类猎杀的冲击下,都逐渐在中原地区绝灭。自春秋以后至北宋中期,亚洲象的分布范围最北只到秦岭淮河一带,中原居民因而渐渐不熟悉象的形貌。

反倒是汇聚四方进贡奇珍异兽的皇家苑囿,还多少有“驯象”可饲养,史籍便提过扶南(今越南南部与柬埔寨一带)、文单(可能位处老挝或泰国)等国多次“贡象”,而君王也将此视为彰显仁德的美事。而一旦有野象自己晃悠进城,那更是要大书特书的喜庆。比如东魏天平四年(537)曾发生过“有巨象至于南兖州,砀郡民陈天爱以吿,送京师”的事,东魏孝静帝(公元524─552年)因此大赦天下,史书也称誉“王者自养有节则至”。但事实是孝静帝不过是个被高欢(496─547年)与高澄(521─549年)控制的傀儡皇帝,最后还惨遭后者毒杀,可见野象的来临也没能挽救东魏王朝的败亡命运。

出土于殷墟的王陵1567号大墓的玉象。(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网站)

至于立足江南的南朝政权,则有更多野象的活动纪录,譬如梁元帝(508─555年)即位后不久,发生过“淮南有野象数百,坏人室庐”的情况,显露当时象群数目仍很可观,但也与正不断开发江南的人类争夺栖地。此外,皇室亦会利用贡象或干脆捕捉野象充作仪仗之用,这也会致使象群减少。如笃信佛法的梁武帝(464─549年)前往同泰寺亲自说法,听众达到数万人之多,没想到“南越所献驯象,忽于众中狂逸,乘轝羽卫及会皆骇散”。还有一回,则是唐德宗(742─805年)即位后不久,下旨“珍禽奇兽悉纵之,蛮夷所献驯象畜苑中,元会充廷者凡三十二,悉放荆山之阳”,将包含大象在内的三十二只仪式用禽兽全数野放。不过能脱身而走的大象毕竟是少数,其余被豢养与捕捉的野象就没那么幸运了。

因此自唐宋以降随著人类往南开发的力度不停增强,以及气候渐渐变冷,野象的生存范围又进一步被局限,仅在岭南地区较常见。唐代官员刘恂在著作《岭表录异》中记述“广之属郡潮、循州(今广东省新丰、惠州等地),多野象。潮循人或捕得象,争食其鼻,云肥脆,尤堪作炙”,还提出“象肉有十二种,合十二属,胆不附肝,随月转在诸肉中”这种不知根据的说法。但不可否认的是,百姓将象肉视为珍馐美馔的话,只会更加速野象的绝迹。

商代象尊,现藏于美国弗利尔美术馆。(网络图片)

为了驱赶或捕食野象,人民想出各种捉拿办法。比方南宋官员黄震(1213─1280年)简要地记载过“二广亦有野象,盗酒害稼,目细畏火,钦州人以机捕之”。周去非(1135─1189年)在《岭外代答》里更详述了广西钦州人的捕拿法:“象行必有熟路,人于路傍木上施机刃,下属于地,象行触机,机刃下击其身,苟中其要害,必死。将死,以牙触石折之,知牙之为身灾也。苟非要害,则负刃而行,肉溃刃脱乃已。非其要害,而伤其鼻者亦死。盖其日用无非鼻,伤之则疗不可合,能致死也。亦有设陷穽杀之者,去熟路丈余侧,斜攻土以为穽,使路如旧而象行不疑,乃堕穽中”,显露人类如何利用大象习性加以捕杀。

南宋还出现了被称为“象鞋”的陷阱,其“用厚木,当中凿之如深窍,劣容其足,中植大锥,其末上向,于窍之外,周回峻凿之如今之唾盂而加峻密密。埋于其往来之所,出草覆之,倘投足木上,必滑下窍中。其身既重,锥洞贯其足,不能自拔,即仆负其痛,莫能展转,谓之著鞋”。这段史料,清晰地载明野象会在“著鞋”的遭遇里如何痛苦难行,其下场不是被人类或其他掠食者杀害,抑或伤口溃烂而毙。

大象也是周边民族向中原政权进贡的常见动物之一。图为《无款贡象图》。(台北故宫博物院网站)

明末文人李文凤则另外记录了一条更骇人耳目的捕象过程,当“大廉山(在广西合浦县东北)群象践民稼,逐之不去”时,当地太守胡公鳌便率领乡民“预令联木为簰栅,以一丈为一段,数人舁之,俟群象伏小山,一时簰栅四合,瞬息而办”。待大象被关入簰栅后,乡民还要“栅外深堑,环以弓矢长鎗,令不得破簰栅而逸”。最后困住的大象被“从日中火攻之,象畏热,不三四日皆毙。凡得十余只”。更让人鼻酸的是,李文凤提及这群遭围杀烤死的大象曾生下一头小象,被乡民发现后进献给官府,不意在途中便夭亡。考虑到大象是群居动物,失去亲族抚育的小象若要在人类驯养中度过余生,也许这样的结局还会痛快些。

正因为这样年复一年的捕杀和气候变化,令中国野象不断减少到仅余今日的三百余头而已。但若因此全然归咎人类也未必公平,因为对仰赖作物的农民来说,被大象啃食践踏过后的颗粒无收也形同断己生路。故为了解决人象冲突,云南省政府于1998年公布《云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拨款补偿庄稼受损的农户;近年还通过红外相机与推广安装亚州象预警APP等方式,提前让人类避开象群,但成效仍旧有限。毕竟人象冲突的本质是两种生物都需要生存余地,只是掌握技术优势的人类不可能全然退让,而大象也没法在不妨害人类活动的环境下顺利增长种群。因此要如何解决这绵延万年以上的难题,恐怕仍严峻考验著人类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