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禁渔10年】2021年前全面禁捕 28万渔民获中央补助金转行

撰文: 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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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过去多年来过度捕捞,令长江生物完整性指数已经到了最差的“无鱼”等级。官方近日推出长江禁渔新政,自2020年1月1日起,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
此外,最迟自2021年1月1日起,在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2020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的重点水域将分类分阶段实行渔业禁捕。图为航拍沪通长江大桥。(中新社)

据悉,以上政策出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

其中长江干流是指青海省曲麻莱县以下至长江河口的长江干流江段;重要支流是指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汉江等重要通江河流在甘肃、陕西、云南、贵州、四川、重庆、湖北境内的干流江段,大渡河在青海和四川境内的干流河段,以及各省份确定的其他重要支流。

新政还规定,对鄱阳湖、洞庭湖等大型通江湖泊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由有关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划定禁捕范围,也是最迟自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

浙江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畔的“巨网捕鱼”,通过拦网、刺网对鱼群的包围、截拦和驱赶,最后迫使被包围鱼群进入定置张网。(中新社)

长江禁渔迫在眉睫

据悉,长江在过去几十年过度捕捞下,陷入“资源越捕越少,生态越捕越糟,渔民越捕越穷”的恶性循环,长江生物完整性指数甚至已经达到了最差的“无鱼”,以往当局都会有3个月的禁渔期,但每年7月解禁后,3个月的禁渔成果几天内就打捞殆尽。

此外,长期以来受拦河筑坝、水域污染、过度捕捞、航道整治、挖砂采石等活动影响,长江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日趋恶化,生物多样性指数持续下降,珍稀特有物种资源全面衰退,白𬶨豚、白鲟、鲥、鯮等物种已多年未见,中华鲟、长江江豚等极度濒危。

最早提出“10年禁渔”的鱼类学家曹文宣表示,长江常年禁渔,鱼类资源量将倍增,而且个体增大,一些珍稀鱼类将有充足食物,长江生态系统将就会逐渐恢复,至于对渔业的发展影响,他认为长江捕捞量不到水产总量的1%,捕捞渔业退出长江,不至于影响于市场价格。

图为长江湖北宜都段,长江与清江交汇处形成了清浊分明的界限。(中新社)

保障28万渔民生计

而根据沿江各地测算,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共涉及沿江10个省市的合法持证渔船11.3万多艘、渔民近28万人。对此,中央财政安排了补助资金对各地的禁捕工作给予适当的支持,引导退捕渔民上岸和转产转业。

农业农村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10部门也成立了长江水生生物保护暨长江禁捕工作协调机制,并要求各地统筹协调落实退捕渔民过渡期生活补助、社会保障、职业技能培训等政策。

有关部门和地方还将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服务,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创业意愿的渔民全部纳入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鼓励支持渔民自主就业创业,为大龄、生活困难的渔民提供公益性岗位安置。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