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稿】中日何故依恋航空母舰?
撰文:叶鉴
近年中国先后有“辽宁号”及“001A号”两艘航空母舰下水,日本海上自卫队四艘“日向级”与“出云级”护卫舰亦被外界视作“准航母”,而今年适逢世界首艘航空母舰“竞技神号(HMS Hermes)”设计完成100周年,不禁让人问是什么原因让中、日两国热中发展这种已经有一世纪之久的老舰种?
(本文原载2017年5月9日《香港01》周报第59期B05版,按此订阅周报)
自从航空母舰在上世纪初面世后,它一直是大国海军争先发展的舰种,并在二次大战当中取代了战列舰的海上霸主地位,成为新一代的主力作战舰艇。尽管冷战时期核战争理论流行,一度令各国思考航空母舰存废,但基于远程打击、快速部署及协同作战能力的优势,航空母舰至今仍然是海军发展不可或缺的一员。对中、日两国来说,航空母舰更是日后可能出现岛屿主权争议时的重要舰只,无论是两栖登陆抑或远洋舰队作战,中、日海军都得依赖航空母舰。况且在现代战争的大环境下,发展航空母舰不但具备实战作用,同时还属于改善战略势态的必要之举。
两栖登陆作战 火力投射支援
今日中国绝大部分战略目标,无论维护南海诸岛、钓鱼岛主权,抑或必要时以武力收复台湾,都需要进行两栖登陆作战。航空母舰的主要实战功能,正正是配合这种登陆作战的“火力投射(fire support)”,亦即利用它的舰载机确保制空权和轰炸岸上目标。登陆部队在滩头作战初期的火力有限,航母舰载机的打击能力往往是他们的救命稻草,同时还可以避免登陆部队受到敌方空中打击;如果航母配备运输直升机,那么登陆部队甚至可以透过它们挺进内陆,直接打击纵深内的重要目标。
或许有人以为,中国沿岸地区设有大量军用机场,单靠它们的岸基航空兵力也能够达到类似作用,毋须大兴土木建造航空母舰。但要知道岸基战斗机有航程限制,在战场的滞空时间不长,实际等于分散了空军支援登陆作战的兵力;近年中国急于经营永暑、渚碧、美济礁“铁三角”堡垒机场,便是希望克服沿岸空军无法在南海长期作战的问题。况且沿岸机场驻兵距离滩头战场始终较远,其执行对地打击任务的反应时间,必然长于近在眼前的航母舰载机,而在主权争议随时擦枪走火的情况下,这种时间差明显难以负荷。
同样,为了应对与中、俄、韩等国疆界争议,日本近年亦积极增强两栖登陆作战能力。早于2013年,日本公布《防卫计划大纲》,计划参考美国海军陆战队建设3,000人的“水陆机动团”,而其教育队已于今年3月成立,明年将隶属陆上自卫队正式投入服务,一般认为其主要职务就是专门防卫和夺取尖阁诸岛(钓鱼台列屿)。此外,2015年修订《日美防卫合作指针》时,内容又新增了“岛屿作战”一项。唯有放在这种军备发展策略的背景下,我们才可以理解日方为何部署多达四艘载机数、运输能力不亚于他国同型舰的“准航母”。
远洋舰队航行 预作防空反潜
另一方面,中、日两国舰队围绕南海问题上有机会出现远洋冲突,因为前者希望突破美军第一岛链、建立可以远离岸区作战的“蓝水海军”,后者则要根据《平和安全法制整备法》及《国际平和支援法》(即俗称的“新安保法”)出兵协助盟友,而航空母舰在此情况下依然会担任重要的角色。在远洋舰队里,航空母舰能够进行空中预警、防空及反潜工作,借此强化舰队整体作战能力。纵使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防空飞弹出现,各国仍然不计成本建造航空母舰,实际上也是因为这种推动舰队协同作战的作用。
受到地球曲面弧度限制,舰载雷达对水面、空中的目标探测距离十分有限,但若由航母派出搭载雷达的预警机作侦察,舰队侦测距离便能大为提高,并且加快面对攻击机群或反舰飞弹的反应时间,以至为飞弹作中继引导以延伸舰队的有效射程。像“辽宁号”、“001A号”等中国海军的大型航母要配备预警机绝非难事,而其舰载机更清楚地表明了舰队防空的任务。至于日本海上自卫队的“出云级”护卫舰,虽然表面上无法起降定翼机,但只要搭载预警直升机,它们依然可以充当舰队耳目。况且日本一系列“准航母”能否透过改装来收容垂直升降定翼机,在日方多次否认后至今仍属未知之数,毕竟旧日本海军于改装航母方面的经验可谓相当丰富。
假若南海爆发冲突,中、日两国作战舰队皆得孤身深入远洋,其时不论是交战抑或为南海诸岛部队进行补给,航母的防空支援能力将显得无比重要。现代的空射反舰导弹射程动辄达数十以至数百海里,水面舰艇从捕获目标到采取应对手段时间再长也不会超过数分钟。即使中、日两国海军舰艇已经配备能同时应付多个目标的相控阵雷达系统,但单凭水面舰艇对付空袭仍然是相当被动,两国舰队加入航母或“准航母”之后,情况便截然不同。中国航母应该能在敌方发射反舰飞弹之前,尽可能将来袭机群消灭;即使日本的四艘“准航母”,也会透过直升机的空中预警,为舰队争取更多受反舰飞弹攻击的反应时间。
还有一点不得不提,航空母舰在反潜作战方面的价值,亦是让中、日对它趋之若鹜的原因。早于二战时期,盟军便曾将货船改装成护航航空母舰,以保卫运输商船不被轴心国潜艇击沉,而战后拖曳声纳、声纳浮标、红外线侦测器等技术面世,更进一步加强航母这种反潜角色。论今天中、日海军潜艇战力,中方大致胜于量多、日方长在质优,结果就是双边都要注意反潜武力。日本海上自卫队自1970年代就锐意发展具有大机库的直升机驱逐舰,其后的“日向级”及“出云级”直升机护卫舰,更有着明显的反潜任务取向。中国“辽宁号”服役后,舰载机可打击日本水面舰艇或直升机的反潜任务,从而为中国海军潜艇提供更好的作战环境。
彰显军事力量 威慑假想敌人
除了上述战术作用以外,航空母舰在战略部署方面亦有重要地位。毕竟设计航空母舰需要尖端科技,一个国家自行整合、生产航母,已经足以显示其军工业水平,况且航母必须结合其他舰只协同作战,故其存在亦能显出一国舰队整体之训练及作战能力。中国海军过去给予人落后、陈旧、弱小的感觉,可是今日中国航母下水却提供了铁一般的证据,表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国防实力的突飞猛进。
就算身处和平时期,航空母舰也具备威慑假想敌的作用。比起仅能于开战时出发赴战的陆、空军,航母却可以在预期出现危机之际,先行开往附近水域进行“战略威慑”。例如近年南海发生主权争议,中国便派出海军航母战斗群,借此威慑该区国家。特别对近年提出“重返亚太”的美国来说,中国航母下水意义尤其重大。因为此举表示中国海军舰队获得脱离岸基航空网的远洋作战能力,即使一时之间未必能与美军一争长短,但亦可预期它将具有“反介入和区域阻绝(anti-access and area-denial)”的能力,从而使得美军在亚太部署时需要多加考虑。
与此相对,中国航母面世亦令日本海上自卫队航空战斗力薄弱的缺点变得更为明显,故此为了维护战略均势,日方未来大有可能会继续加强舰队航空能力,以抗衡中国的“战略威慑”。近年日本下水的四艘“准航母”便继续按传统分别担任四个不同护卫队群的旗舰,在维持原有编制的同时,以数量优势分散中国海军航母注意力。此外,尽管日方多次强调目前四艘“准航母”并无能力操作定翼机,但作为美军新型F-35A战机的客户之一,日本有可能继续购入去年美国海军陆战队配置在“美利坚号”(USS America LHA-6)两栖突击舰的F-35B短距垂直起降战机,并相应改装“准航母”,届时这些“准航母”就与升级成正式航母无异,从而减弱中国航母对于日本的威慑力。
虽然因为国力或条约等现实条件的限制下,中、日舰队一段长时间内没有航空母舰服役,但在过去数十年间两国均不约而同地发展舰队航空战斗力。近年中国视航母为改善远洋作战能力、宣示国威的重要途径,日本想靠“准航母”继续维持其反潜优势。这个趋势说明,两国争端尽管未必升温至高强度战争,但航空母舰对两国而言均为兼具威慑性和实用性的重要军备。它在战时为舰队提供即时空中预警、防空及反潜力量,而在和平时间则执行“战略威慑”的任务,足以打乱假想敌的军事部署。结合以上种种理由,不难理解何以航空母舰成为两国主力发展的舰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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