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车地标“鸟人”将被撤走 《梦游》带给我们的艺术启示
台北车站站内的“鸟人”,可说是台湾本地最知名的艺术品之一。前天(7月13日)传出消息,指因台北当代艺术馆跟捷运公司签订的场地租约到期,因此作品将会即日撤走并归还给原创作者。台湾不少民众对“鸟人”感到不舍,有些人表示不理解为何要撤走它。
“鸟人”的“官方”意义
位于台北车站站内通道、大家都称之为“鸟人”的装置艺术品,原题为《梦游》(Daydream),由艺术家何采柔与郭文泰于2010年联合创作。《梦游》的作品说明(caption)如下:
“在一片喧闹繁华的台北,“梦游”(白日梦)提供一个打破单调日常生活的短暂解放,站立在一片草原之中,戴著鸟头的女孩手上握著铅笔,脸上流下的水覆盖到她整个身体,永远长不大的女孩,手上握著铅笔也永远写不出字⋯⋯”
诗意的文字描绘出如梦一般的意像,但作品本身却似乎呈现出不同的感觉。《梦游》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偏向写实的白色人体,其中一手握住铅笔,呼应文字的描述;另一部分是卡通风格的鸟类头部,顶在身体之上显得巨大得不成比例。
到底民众对《梦游》是否感受到“在一片喧闹繁华的台北,《梦游》(白日梦)提供一个打破单调日常生活的短暂解放”,可能要再讨论。但对于“鸟人”,如果说最初目睹它会感受到惊奇,那这些年下来,已经变成习惯它的存在。
不被当作艺术品的艺术品?
《梦游》伫立于台北车站十一年,但受众对它的接受却超出了依附于作品的说明,而作了相当自由的解读,有个人情感的投注,亦有实在性的挪用,使《梦游》成为“作者之死”(The Death of the Author)的体现:文本的意义该由读者来决定,我们不能在作品的源头中寻找意义,意义只存在于读者带领文本抵达的目的地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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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自己的民众,不少人甚至都不将《梦游》视为艺术品,而将之当作一个“地标”,有人表示“日本旅游书还有标它,我以为这是重要地标,竟然就这样拆掉”;而作为地标,《梦游》已经成为民众心目中“北车地下迷宫最有辨识度的东西”,到了台北地站就一定会看到它,它亦成为热门的相约见面点。
日本人将之当作旅游台湾时的必到打卡“景点”,会将之写进旅游指南。根据媒体引述,日本人觉得《梦游》为“台北七不思议”、“对台湾印象最深刻的事物”,亦“恶心得可爱”。
因《梦游》的怪异而具个性的造型,它亦被当作吉祥物。台湾网络文化中有所谓“新・台湾五霸”系列,戏仿金庸《神雕侠侣》中在华山上所论东西南北中五绝,台湾创作者半瓶醋早前曾并列“鸟人”与台湾其他四个地区的著作吉祥物。
公共艺术的问题
另外值得留意的是,坊间一般都根据《梦游》的媒介,称它为“装置艺术”。台湾文化部的公共艺术网上资料库,亦并未收录《梦游》为公共艺术品。我们可以问:《梦游》应否当作公共艺术?
“公共艺术”其实是个相对新兴的艺术概念,它的定义至今仍未有定论。最无争议的一种定义,是公共艺术的置放位置必须是公众场所,而非博物馆、艺术馆或私人收藏。公共艺术另一重要的性质,是所有公众都可以接触的这件作品,而它的存在会影响到社群或个人。另外,公共艺术可以由公共财提供资金制作。
其他定义则比较次要,如纪念碑等的公共艺术品多负载普世性的题材或价值,比如纪念一场战争的死难者,而较少是个人的表达。至于展出的时间,公共艺术品可以是暂时或是永久摆放。
由此来看,《梦游》位处公众场所,所有公众人士都可以接触,在情感等方面影响到不少人:虽然未必符合原来的作品描述,但《梦游》跟台北的民众已经建立一种关系,有上班族表示陪伴自己多年,更多人直接表现不舍得《梦游》被撤走。虽然《梦游》是暂时摆放,但综观以上,它应当被视为公共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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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谈论《梦游》是否公共艺术时,募款来源的因素可能最重要。就如《梦游》一直以来都需要打理,以确保水质良好,作品表面没有水垢积聚等。如果作品需要管理与保养费用,那就不可避免衍生出问题:作品本身不会带来盈收,那这些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同时,如果作品的位置需要展出场地的租金或权限,从而影响它的展出状态,这点似乎又让公共艺术跟传统的艺术品接近了一些。
“鸟人”离我们而去,这次失去可能亦是一个机会让我去思考何谓公共艺术:它并非只是免费供人欣赏,亦不一定永远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