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法例】HMV清盘 逾70员工即日被炒 一文看清遣散费要点计

撰文: 霍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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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MV数码中国今天公布旗下的HMV零售,因缺乏偿债能力而决定自愿清盘。临时清盘人黄新强表示,受影响员工约有70多人,并即日遣散。
临近年末,或有些公司会因财务状况或业务重组而得遣散员工。如果打工仔被突然裁员,代通知金及遣散费要怎样计算?大家要清楚了解,不要蚀了给公司!

昔日热闹的HMV尖沙咀店,今日落闸关门,显得冷清。﹙梁鹏威摄﹚

HMV在铜锣湾的旗舰店及尖沙咀分店于本日(12月18日)均落下铁闸,未有营业,场面状甚唏嘘。临时清盘人黄新强表示,今早上召开员工大会,共有70多名员工参与,而公司决定支付部分员工8000元薪金、8000元遣散费及2000元代通知金,余下的款项则需员工前往劳工处索偿。他表示,公司现时未准确计算员工总欠薪,但所有债务包括欠薪共计4000万元。

若身为打工仔的大家,突然接到被公司裁员的消息,怎样才有遣散费?遣散费要怎样计算?会有代通知金吗?代通知金又怎样计算?甚么是长期服务金?长期服务金可以连同遣散费一起赔偿吗?以下就按劳工法例的指引,综合出各赔偿种类及计算方法,打工仔应细读以保障自己!

Q1:雇主在甚么情况下须支付遣散费给雇员?

答:雇员按连续性合约受雇不少于24个月,并符合下列其中一项条件,便可享有遣散费:

1.因裁员而遭解雇;或
2.在固定期限的合约期满后,因裁员而不获续约;或
3.遭停工。

雇员如欲追讨遣散费、须在解雇 / 被停工后 3 个月内,以书面向雇主发 出申索遣散费的通知。如有需要,劳工处处长可以将发出申索通知的期限延长。

怎样才算是被裁员?按图了解:

雇员若基于以下原因 ,即视作因裁员而被解雇。﹙资料图片﹚

如雇佣合约订明雇员的报酬须视乎他获雇主提供其所受雇的该种工作而定,则在以下情况,雇员可视作被停工:

1. 在任何连续4个星期内,不获雇主分配工作并不获支付工资的日数超过正常工作日数总和的一半;或 
2. 连续26个星期内,不获分配工作并不获支付工资的日数超过正常工作日数总和的三分之一。

上述正常工作日数,并不包括闭厂、休息日、年假及法定假日等日数在内。

Q2:如雇主因裁员而解雇雇员,须于何时支付遣散费?

答:如雇主因裁员而解雇雇员,应尽快向雇员支付遣散费。而《雇佣条例》亦规定,雇主必须在收到雇员以书面发出申索遣散费的通知后的2个月内,向雇员支付遣散费。

Q3:雇主在甚么情况下须支付长期服务金给雇员?

答:雇员按连续性合约受雇满5年,并符合下列其中一项条件,可享有长期服务金:

1.被雇主解雇(但并非因裁员或犯严重过失而被即时解雇﹚;
2.在固定期限的合约期满后不获续约;
3.在职期间死亡;
4.获注册医生或注册中医发出指定的证明书,证明永久不适合担任现时的工作而辞职;或
5.六十五岁或以上因年老而辞职。

Q4:雇主须于何时向雇员支付长期服务金?

答:雇主须在雇佣合约终止后7天内向雇员支付长期服务金。至于支付长期服务金给已故雇员的家属的期限则另有规定。

Q5:雇主如因裁员而解雇受雇满5年的雇员,是否须要同时支付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

答:雇员因裁员而遭解雇,可获得遣散费,但不可同时获得长期服务金。

Q6:如何计算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

答:以下的计算方法适用于计算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的款额:

﹙劳工处图片﹚

未足1年的服务年期则按比例计算。
*雇员亦可选择以他最后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以$22,500的三分之二(即$15,000)为上限。

Q7: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权益、职业退休计划利益及按服务年资支付的酬金,可否用作抵销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

答:如雇员有权享有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而:

1. 雇员已获支付一笔按服务年资支付的酬金或一笔职业退休计划利益(非归因于雇员供款的部份﹚;或
2.在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中,雇员已获支付一笔累算权益(非归因于雇员供款的部份),或持有该笔累算权益;

则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可与上述的款项抵销,但须与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的服务年资有关的款额为限。

注意:在进行上述的款项抵销时,雇主必须遵守《雇佣条例》就支付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的时限及规定。

Q8:如雇主或雇员想终止雇佣合约,须要给予对方多长的通知期或多少代通知金?

答:如果合约是连续性合约,所需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如下:

﹙劳工处图片﹚
﹙劳工处图片﹚

Q9:雇主或雇员是否可无须给予对方通知或代通知金而终止雇佣合约?

答:是。如果雇员在与其雇佣有关的事宜上:

1. 故意不服从雇主合法而又合理的命令;
2.行为不当;
3.犯有欺诈或不忠实行为;或
4.惯常疏忽职责

雇主可无须给予通知或代通知金而即时解雇该雇员。

但雇主应该留意,即时解雇是严重的纪律处分,只有在雇员犯了非常严重的过失或经多次警告仍不改善的情况下才采用。

雇员在下列情况,可无须给予通知或代通知金而终止雇佣合约:

1.合理地恐惧身体会遭受暴力或疾病危害;

2. 受雇主苛待;或

3. 已受雇不少于五年,并经注册医生证明永久不适合担任目前的工作。

﹙资料参考:劳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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