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宫之路第四站】“这些机会不是我的” 为何第三党总是跑龙套
“如果要么投票给癌症,要么投给心脏病,那为什么我还要投票?”美国知名亿万富翁、科氏工业创办人科赫(Charles Koch)对两位候选人的批评毫不客气,更将希拉里及特朗普比喻为两种致命疾病。美国总统大选临近,不少选民无奈表示要在“骗子”希拉里与“疯子”特朗普之间二择其一。美国作为泱泱民主大国,选举制度及方法让全球借镜,何以今年竟选出两位历来最不受欢迎的总统候选人?《香港01》将解构选举七部曲,剖析美国选举的弊病,揭示选举与民主之间的裂口。
“美国总统候选人约翰逊和施泰因说……”慢着。约翰逊?施泰因?或许不少人──特别在美国以外──都会好奇,逐鹿总统宝座的,不是只有民主党希拉里和共和党特朗普吗?答案当然“不是”。其实美国总统候选人多的是,不过大都寂寂无名。自由党的约翰逊(Gary Johnson)和绿党的施泰因(Jill Stein)已算比较为人认识,各有个位数的百分点支持度。
“红对蓝之外,还有选择。”自参选以来,约翰逊最爱标榜自己是希拉里和特朗普以外的不二之选。不过社会最熟悉的,却是他的“瘀事”。接受访问之时,他竟然连阿勒颇也不懂。这个叙利亚城市深陷战乱,经常出现在新闻中,约翰逊难免沦为笑柄。
另一个候选人施泰因可以说比较“稳打稳扎”。她从医出身,后来加入绿党,踏上参政之路。先是选州长、州议员,再选州长、总统,但施泰因选甚么,输甚么。她今年再接再厉,主打“大学生免学债”牌,希望直闯白宫。
单看牌面,已可肯定他们必会落选,总统宝座最后还是民主、共和两党的囊中物。但第三势力不兴,绝非只因候选人缺乏实力。事实上,纽约前市长彭博在今年1月,也曾考虑参选。他不只坐拥千亿身家,而且是政坛元老,有财有势。论实力,彭博未必低于希拉里或特朗普。
考虑归考虑,最后彭博还是决定“唔博”。归根究柢,于他深谙美国选举政治,知道以独立或第三党身分出战大选,必处处受掣肘。电视辩论未必“受你玩”,选票也未必有其名,若有一定民望,又会被指“鎅票”。凡此种种,可谓“未打先输”。
电视辩论 两党“玩晒”
美国总统大选电视辩论,最早出现于1960年。当年的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尼克逊和民主党的肯尼迪,首次在大气电波,当着全国电视观众面前辩论政纲。其后电视辩论终止了16年,直到1976年才复办。从那年起,每届总统大选前,例必举行全国电视辩论,让候选人阐述理念、展现个人魅力和应变能力。不过这个舞台只限民主、共和两党总统候选人参加,多年来唯一上过主流电视台、与传统两党候选人同台较量的,只有1992年的独立候选人佩罗(Ross Perot)。
本身是富商的佩罗原本支持度只有7%至9%。不过两名对手、共和党的老布什和民主党的克林顿,民望不算高。佩罗于是抓紧契机,在电视辩论中突围而出,成功令不少选民改投他一票。他最终获得近2,000万票,是总票数19%。佩罗被指分薄了老布什的票源,助克林顿胜出大选,足证第三方势力有能力透过电视辩论,扭转局势,甚至左右选举结果。
为了控制选情,共和、民主两党共同建立了总统辩论委员会,随即修例,规定候选人必须在全国5大民调机构的调查中,获得平均最少15%的支持度,才有资格参与电视辩论。委员会名义上是“为观众提供更全面的信息”,美其名让选民更容易选出心目中的理想人选,实际上是要提高参与辩论的门槛,将原已缺乏人力财力的第三党候选人和独立候选人拒诸门外,用心非常明显。游戏规则一改,等同禠夺绝大多数第三党及独立候选人在镁光灯下陈述施政理念、质询对手的机会。
以今届总统选举为例,芸芸候选人当中,支持度排第三的自由党约翰逊,以及紧随其后的绿党施泰因,都因为未能突破15%支持率的门槛,无缘电视辩论。虽然有份辩论不一定有利选情,但可以肯定的是,这套游戏规则,对小党极不公平,亦令两党制更牢不可破。
选举恶法 打压第三方
19世纪初的美国选举,对选票以至投票流程都没有严格规范,选民都只是随手拿起一张纸,写上候选人名字便成。后来才由各政党和候选人,负责印制、分发和收集选票。虽然这个做法较有系统,但仍然无法杜绝选举舞弊。直至19世纪80年代,各州政府为了改革选举制度,将印制选票的权力收归“州”有,并制定法律,规管哪些人才有资格名列选票上。有关法例其后成为了各州执政党用来打击竞争对手的工具。
美国埃默里大学(Emory University)法律教授Michael Kang在《输不起法与民主竞争》(Sore Loser Laws and Democratic Contestation)中,详细分析各州的选票列名法(ballot access laws),如何限制和打压民主、共和两党以外的候选人,以致美国政坛长期由两党把持。其中一个例子是,独立候选人必须在每一个州收集特定数目的市民联署,其名字才会在选票上出现。当中以加州的选票列名法最严苛,独立候选人必须收集近18万个联署,才有机会“被选”。有传媒估计,每位独立候选人要在全国收集多达880,000个签名,才能保证会出现在50个州的选票上。对于欠动员力的无党派人士来说,这无疑是个极高的门槛。
另外,南达科他、俄勒冈和得萨斯等州,都实施所谓“输不起法”(Sore loser laws),顾名思义,就是禁止任何人在党内初选落败后,脱离所属政党,以独立人士身分参选。Michael Kang在论文中指出,“输不起法”的原意就是杜绝党内温和派候选人,拉拢中间选民支持,脱党参选,然后“鎅”走该党候选人的选票。有了“输不起法”,传统大党便能遏制第三方势力崛起,使两党政治得以进一步巩固。
前车可鉴 一旦鎅票将无限鞭挞
每逢选举,总会听到“鎅票论”,香港人对此亦不陌生。比较弱势的参政者通常被指不自量力,分薄票源,令坏人得逞。在美国社会,这个说法特别盛行,原因在于前车可鉴。
话说2000年总统大选,民主党戈尔决战共和党小布什。在关键战场佛罗里达州,绿党的纳德(Ralph Nader)被指吸票“太多”,令原本势均力敌的戈尔,以仅仅537张票不敌布什,将总统宝座拱手相让。
16年来,纳德不时遭人“回带”,批评他“鎅票”(spoiler)。纳德日前在媒体上撰文,力陈这种说法只会阻碍有心人参选。“你们应该支持一场有竞争的选举,有更多选择。”纳德又说,宪法保障了每个人都有参选的权利,“鎅票论”仿如将第三方候选人说成次等公民。
你们应该支持一场有竞争的选举,有更多选择。
不过即使纳德言之成理,现实是,“鎅票”效应多年来一直为美国社会所警剔。纽约前市长彭博决定“唔博”,都是以此为由,担心自己分薄选票,最终令特朗普当选。其实就算是比较少人支持的约翰逊和施泰因,一直都有舆论担心他们会吸走希拉里部分选票。“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拦阻第三方候选人的心理因素,可以说是相当无形,但又那么实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