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百科】点解总统选举系四年一次? 配合国会选举体现权力制约
每隔四年,美国人就会选一次总统,成为全国甚至全球焦点。四年一任,当然不是随意,而是经多番讨论及设计。除了因为它的长度足以施政之外,亦考虑到与国会选举互相配合,体现权力制约。
在古希腊,有所谓雅典式民主,城中大小事务也由市民公投决定,是为直接民主。但在现今社会,组成复杂,当然不大可能这样做。所以所谓的民主,其实也是一种间接民主(代议民主),由民众推举出代理人来管理社会。而美国人四年选一次总统,其实就是每四年选一次代理人。
但为什么要四年选一次,而非更长或更短?虽然自第一任总统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以来,都已经确立了四年一任的原则,美国宪法第二条亦列明总统四年一任,不过到底应该几多年选一次总统,其实不时有讨论。总统施政毕竟要时间见效,任期太短不实际,但亦有人提出七年一任。
四年换届 “踼走”表现差者
第三任总统的杰佛逊(Thomas Jefferson)在1805年,曾经写下他的想法,指出七年的任期太长了,如果总统做得不好,应该在更短的时间就有机制换走他。杰佛逊的看法是总统应该有八年任期,但在第一个四年结束之时,社会可以审视他的政绩,决定是否要换人。
四年一任的另一个好处,在于可以与众、参两院的选举互相配合。美国的参议员一任六年,但不会每六年一次过改选全部议席,因为这样或许会令施政失去延续性,一时间转变太大。所以参议院的议席会分三批改选,每两年举行一次选举。至于众议院两年一任,自然也是每两年举行一次选举。
与国会选举梅花间竹 有助中期检讨
如此一来,总统四年一次,但在任期的中间点──即两年之时,其实会有一次国会改选,不少人也会视之为总统的中期成绩表,以此检讨总统在过去两年施政的表现。一般来说,总统所属的政党在中期改选之中,都会得票比较差,另一个政党通常会赢取较多议席。例如在奥巴马上任之时,民主党在参、众两院都占大多数,但到任期之内,陆续失去了两个院的多数议席,不敌共和党。
美国的政治制度中,总统作为行政机关首长,权力受到立法及司法机关制约。这个理念称为麦迪逊模式(Madisonian Model),由第四任总统麦迪逊(James Madison)奠定。芝加哥大学法律教授波斯纳(Eric Posner)以一言蔽之,就是美国要的是一群领袖,而非一名领袖。这一原则,在总统四年一任之中,可谓充分表现出来。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