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未登记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面临最高 2 年徒刑

撰文: Techu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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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ub News 消息,据 Ab Media 报道,台湾近日通过一项名为《打诈新四法》的新法规,旨在进一步加强对诈骗行为的打击,并严格规范洗钱防制措施。洗钱防制法的修正特别针对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包括了三大主要修正方向。首先,任何未完成洗钱防制登记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将面临最高 2 年的有期徒刑。其次,该法也新增了特殊洗钱罪态样,针对使用虚拟资产帐号及第三方支付帐号作为洗钱工具的行为,制订了 6 个月至 5 年的刑期,并可处以最高 5000 万新台币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