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老山公路车祸|专家:应停慢线或避车处 运输署吁注意驶经车辆
沙田大老山公路今早(4日)发生致命车祸,一辆私家车及一辆的士相撞后,两名司机落车谈判期间遭一辆货车直撞,1死1伤。惨剧再度带出车祸后“讲数”的风险,专家提醒如意外轻微,应先停泊在慢线或避车处才可落车,理论期间亦应站在防撞栏、壆位等安全位置,切勿站在车辆的前后方。运输署、政府及警方对公路车祸亦有指引及呼吁,包括如非紧急不应停车、更不要忘记驶经车辆带来的危险。
香港汽车工业学会会长李耀培称,今早视野颇为清晰,估计是次意外起因是涉事货车司机未有专注路面情况,一时掉以轻心,最终俨如“打保龄”般撞向前面两车,酿成惨剧。
他指,上址公路时速限制70公里,轻微碰撞时有发生,惟香港的高速公路不多,普遍人缺乏处理交通事故的安全意识。李提醒,如交通意外无人受伤,涉事车辆应先停泊在慢线、影线或避车处;司机下车理论时亦应站在安全位置,如防撞栏后面,不要站在车辆的前后方,才能减低意外发生机会。
反之,如车祸有人受伤,司机停车后则毋须移动,但要打“死火灯”提醒后方车辆及报警。他同时提醒司机车祸后,不应逗留车内,“如果泊中线或快线,司机又没有佩戴安全带,有机会酿成车祸。”而意外后,司机可在没有车辆通行时,走到路旁或路肩了解情况;如马路满布车辆,司机亦可下车到路中间的“壆位”了解。
根据运输署及政府指引,如遇交通意外,应向其他驾驶人发出警告,以防再生意外,更不要忘记驶经车辆带来的危险。当中亦提及虽然意外后要停车,但如果只涉及车辆或财物轻微损毁而无伤亡,可与有关司机及第三方商量,并将车辆驶至附近路旁的安全地方,以免造成阻塞。
指引亦包括在“快速公路遇上事故”,如非紧急不应停车,即使发觉车胎漏气或引擎发出嘈杂声,亦应慢驶至安全地方;如被迫停泊在公路上,应尽量泊在标准的路肩或最左面的路边;避免留在车内等候援助,尽量找寻安全地方暂避,如防撞栏,并要远离路面或路肩。
警方亦在facebook呼吁,在公路上遇意外后,须打“死火灯”提醒其他道路使用者,以免发生危险;并尽量于较安全的地方落车,例如行人路、路肩或避车处等;同时保持警觉,留意现场情况同行驶中车辆会带来的危险。
国际专业保险咨询协会会长罗少雄称,是次意外中,货车司机被捕与车辆保险是分开处理。如货车方面有买第三保,保险公司会调查意外原因,包括有否超速或超载等刑事问题,如证实是意外,第三保中的人命伤亡,最高单一事故赔偿额可达1亿;第三保中的财物损毁,则并非强制购买;如有买的话,一般最高赔偿额可达100万或以上。死者家属、伤者等人,可循民事向货车方面索偿。
而货车方面,本身如没有购买全保或综合保,只有第三保的话,有可能要缴付垫底费。罗少雄强调,保险公司须先履行赔偿责任,如有需要才再向有关方面追讨,例如今次意外中的货车司机。
案发于今早10时39分,大老山公路往九龙方向近碧涛花园,两名的士司机及私家车司机被货车撞倒,头部重创,两人初时仍然清醒,惟私家车67岁姓梁男司机其后陷入昏迷。两人均被送往威尔斯亲王医院抢救,梁男延至早上11时38分不治;的士53岁姓吴男司机则在深切治疗部留医,情况严重。至于货车58岁姓叶男司机没有受伤,并通过酒精测试,涉嫌危险驾驶导致他人身体严重受伤及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