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劫两凤姐疑又食又拎 亮刀指吓反误伤自己 24岁男保安被捕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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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24岁男兼职保安员,于4天内于湾仔富士大厦连环劫去两名“凤姐”的财物,在犯第二宗案件时更亮刀指吓女事主,其间自己亦意外被割伤,最终于屯门住所外被警方拘捕扣查,涉嫌“抢劫”及“盗窃”。消息指,疑犯在犯案前曾接受两名事主的性服务。警方呼吁市民如就案件有资料提供,可致电联络湾仔警区重案组第一队人员。
湾仔警区重案组第一队主管高级督察陈敬乐称,警方在本月20日及23日,分别接获两名性工作者报案,指一名男子分别到访其湾仔单位。男子趁首名女受害人收拾房间不为意时,偷走她放于台面的一部iPhone手提电话及600港元现金;第二次犯案时则在离开前,亮出20厘米长生果刀指吓女受害人,劫走3,000港元现金,其间更意外割伤自己。两名受害人在事发后报警求助。据知,其中被亮刀指吓的女事主29岁,持双程证来港,事后涉嫌违反逗留条件被捕。
警方高度重视案件,湾仔警区重案组第一队接手调查,经案情分析及情报搜集后锁定一名疑犯,并部署埋伏行动,于昨晚在疑犯的屯门区住所外将其拘捕。被捕人为24岁本地男子,报称任职兼职保安员,警方在其住所起回第一名受害人的手提电话、指吓第二名受害人的生果刀及疑犯犯案时的所有衣著,亦在他身上发现与案发时脗合的伤势。
警方呼吁,如果有受害人怀疑自己有类同经历,但仍未报案,可致电9285 0260联络湾仔警区重案组第一队。
根据香港法例第210章《盗窃罪条例》第10条,抢劫属非常严重罪行,任何人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终身监禁,警方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商户如发现顾客行径可疑,亦应报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