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港珠澳大桥截私家车 揭暗格藏$1000万走私黄金疑图转运内地
海关昨日(22日)在港珠澳大桥,截查一辆准备离港的可疑私家车,经X光检查后,在私家车首饰箱附近暗格位置,搜获共重约20公斤的走私黄金,市值1,000万元。一名34岁澳门男司机被捕。海关估计,随着内地金价上升,不排除不法分子抵达澳门后,会再将黄金偷运到内地,赚取差价。
海关跨境桥岸科港珠澳大桥货物组督察黄奕辉指,受到内地金价上涨影响,海关不排除不法分子会铤而走险,走私黄金到内地转售,然后赚取差价,因此海关透过风险评估及情报分析,加强检查可疑出境私家车,昨日截查一辆出境私家车期间,司机表现可疑,关员遂对私家车进行X光检查,发现汽车首饰箱附近影像异常,于是拆除前座乘客座位首饰箱,最终搜获共重约20公斤的怀疑走私黄金。
私家车的34岁澳门男司机被捕,海关有组织罪案调查科特别调查第一组调查主任何廷俊表示,他将会被控“企图输出未列舱单货物”罪,明日(24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海关将跟进调查黄金来源、拥有人,以及有否涉及洗黑钱。他表示,海关将继续打击,全力遏止走私活动,并批评不法分子瞒天过海的小伎俩,只会徒劳无功。
根据内地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交易条例管制,中国人民银行为进出口管制负责部门,对黄金以及黄金制品进出口有严格准许证制度。海关不排除走私分子抵达澳门后,会以其他方式偷运黄金到内地,以逃避内地管制。
海关提醒,宝石及金属交易商注册的监管制过渡期于去年12月31日已结束。任何希望从事贵金属及宝石交易业务的人,若在香港的交易业务,牵涉金额达到港币12万元,需向海关关长注册。任何交易商若尚未注册,但声称为注册人,声称或授权进行总额港币12万元以上的交易,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港币10万元,及监禁6个月。
走私属于严重罪行,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输入或输出未列舱单货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港币200万元以及监禁7年,海关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走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