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元朗捣铁皮屋毒品仓 检可卡因K仔大麻花值760万 3男女被捕

撰文: 凌逸德
出版:更新:

警方毒品调查科经过情报分析及深入调查后,于周六(13日)下午进行一项反毒品行动,捣破一个位于元朗的毒品储存仓,检获约值760万毒品,并拘捕两男一女,两男被控“贩运危险药物”罪及一项“阻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罪,案件将于明日(16日)上午在屯门裁判法院提堂。女被捕人则获准保释候查。

警方毒品调查科人员于周六(13日)下午,在元朗大江埔村一铁皮屋外截查两名男子,其间该两名男子怀疑拒绝合作及反抗,其后被人员制服。警员在其中一名男子持有的纸箱内发现少量怀疑霹雳可卡因,并在该铁皮屋内检获一批以透明胶袋包装的毒品及包装工具。该两名分别23及42岁的男子涉嫌“贩运危险药物”及“阻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被捕。

警员其后亦搜查该铁皮屋相邻的另一铁皮屋,并检获约少量怀疑大麻花,该铁皮屋内一名42岁女子涉嫌“管有危险药物”被捕。行动中,共检获约两公斤怀疑霹雳可卡因、约8公斤怀疑氯胺酮及约34.5怀疑大麻花,毒品总市值约760万元。经警方初步调查显示,被捕人怀疑被犯毒集团招揽并租用铁皮屋贩毒。

两名男被捕人已被暂控合共两项“贩运危险药物”罪及一项“阻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罪,案件将于明日(16日)上午在屯门裁判法院提堂。该名女被捕人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2月中旬向警方报到。

警方重申,根据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险药物条例》,任何人如贩运危险药物(指向他人出售或供应危险药物),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罚款500万元及终身监禁。任何人被确立雇用、利用、劝说或怂恿未成年人士贩运危险药物,或从未成年人士获得危险药物,法庭可引用《危险药物条例》第56A条,向有关罪犯判处较一般判刑为重的刑罚。警方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