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券诈骗|拘35人包括林进 申请额涉千万 制假文件拆帐骗资助
前元朗区议员林进前日(9日)被捕,据悉涉及政府资助的“科技券”骗案;行动中警方另拘捕多人。今日(11日)商业罪案调查科交代详情时指,去年7月起接获创新科技署转介,发现有诈骗团伙利用中介公司,招揽不同商户申请科技券,再合谋拆帐骗取资助;更会提供一站式服务,包括替申请人制造虚假营运证明、付款纪录等;甚至透过亲友开设多间科技服务供应商,联同申请人骗取资助,当中涉及50宗案、涉款约1,036万元;其中3宗申请已获批,共发放45万元资助额,最大一宗批出20万元。商罪科及重案组过去两天(9至10日)以“串谋诈骗”、“企图欺诈”及“欺诈”等罪拘捕35人,相信分属3个犯罪团伙,包括8名虚假科技服务供应商董事及公司秘书、23名店铺负责人及4名中介公司负责人。据了解,早前被捕的林进相信为科技券申请人。
创科署于2016年在“创新及科技基金”下推出“科技券”,开放予本地企业申请,资助可应用于项目相关的科技顾问服务、设备及软硬件等。申请人须预先向科技供应商缴交款项,如申请获批,创科署其后会批出75%资助。每家企业累计资助上限为60万港元,最多可获批6个项目;而生产力局一直负责“科技券”的秘书处工作。创科署自去年收到有关科技券申请的举报,经检视及分析相关资料后,初步认为有可疑,遂将有关资料转交警务处跟进。
警方经调查发现,有不良中介公司透过社交媒体或“Cold Call”等手法,以“不成功不收费”作招徕,招揽不同的中小企公司或商铺,诱使商户提交科技券资助申请,以骗取及瓜分资助款项。中介公司亦会提供一条龙式服务,包括填写申请表及递交相关文件,甚至开立电邮地址假扮申请人与“科技券”的秘书处沟通。
除了利用中介公司招揽申请人,集团亦会透过亲属及朋友开设多间科技服务供应商,对相关科技项目作出报价,从而满足科技券申请中最少要有3间独立公司作出报价的要求,亦确保中标公司为诈骗集团所控制。警方发现,部份科技服务供应商负责人无科技相关背景,他们的职业为家庭主妇、油站职员、水手、仓务员等,相关公司除了用作虚假投标外,亦无任何实际业务。
警方又发现,中介公司会包揽所有款项,并替申请人制造虚假文件以骗取资助。由于创科署在发放资助之前,申请人须证明已向科技服务供应商付款。因此中介公司会透过关联公司,转账至申请者的银行户口或给予现金申请者,再由申请者透过银行转账至由集团操控的服务供应商,以制造虚假既支付纪录。
中介公司会代申请者递交虚假的项目完成报告,连同之前相关的支付纪录证明,欺骗创科署批出资助。警方调查期间,发现有书面记录及其他证据,显示申请人和中介公司曾商讨分账比例。如资助获批,申请者将与中介公司将以七三或六四分账。除此之外,警方亦发现有诈骗集团会利用空壳公司申请资助,并提交伪造的业务纪录,包括发票、销售纪录等等,以满足申请要求。
过去两天,商业罪案调查科及西九龙重案组展开代号名为“突风”的拘捕行动,搜查多个地点,包括64间涉案公司、被捕人士住所及办公地点,检获涉案公司营运和员工纪录、银行文件、电子储存装置及约港币36万现金。有被捕人士在警诫下承认串谋骗取资助。警方于行动中亦成功冻结两个属于中介公司的银行户口内的结余,合共约95万元。
警方以“串谋诈骗”、“企图欺诈”及“欺诈”等罪名共拘捕35名涉案人士,相信分别属于3个犯罪团伙,分别为21男14女,年龄介乎24至62岁,包括8名虚假科技服务供应商董事及公司秘书、23名店铺负责人及4名中介公司负责人。
其中,创科署已经批出3宗资助申请,合共发放45万元资助款额,最大一宗批出金额为20万元。至于前元朗区议员林进旗下的“同行搬屋”,事后在社交媒体表示从来没有收到该笔资助。据了解,由于部分申请仍在审批过程期间,警方发现有可疑后,创科署已及时阻止批出款项;而今次大部分申请个案均未有获批,当中最大一宗申请款项为31万元,亦没有获批。涉事申请人公司包括食肆、零售、空壳公司等等。
警方在其中一间不良中介公司的办公室,搜查出大量与科技券申请有关的文件及资料,并会对相关资料仍进一步分析及调查。警方相信,今次拘捕行动已成功瓦解多个有组织犯罪团伙。调查仍在进行中,不排除会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强列谴责不法之徒以欺诈手段意图骗取相关资助,亦必定会全力追究相关的刑责。警方会继续与创新科技署及科技券秘书处保持紧密合作,交换情报,就可疑申请作主动、全面及深入调查,将骗徒绳之以法。
警方提醒市民,不要因为一时贪念而铤而走险作出违法行为骗取或协助骗取资助。根据盗窃罪条例第16A条嘅“欺诈罪”及普通法嘅“串谋诈骗罪”,一经定罪,各项罪行最高可被判处14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