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澳两食肆遭企图爆窃 警拘34岁男 再揭与另一宗爆窃案有关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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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澳区过去两日连接发生企图爆窃案,警方追查下拘捕一名34岁男子,经调查发现他与9月份区内另一宗爆窃案有关,现正将他扣留调查。

警方昨日于宝琳北路拘捕一名34岁姓郑男子涉嫌“爆窃”及“企图爆窃”。(警方提供)

警方称将军澳警区于过去两日(12月11日及12日)凌晨分别接获两宗报案,指宝琳北路宝琳商场一间卖点心的店舖后门玻璃,与及翠琳路翠琳街市一熟食档的收银机有损毁痕迹,怀疑遭企图爆窃。

将军澳警区特遣队人员根据线报分析及深入调查后,昨晚于宝琳北路拘捕一名34岁姓郑男子涉嫌“爆窃”及“企图爆窃”。

经初步调查,该名男子涉嫌与上述两宗企图爆窃案及今年9月翠琳路另一宗爆窃案有关,案中损失940元现金。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案件交由将军澳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一队跟进。

根据《盗窃罪条例》(香港法例第210章)第11条,“爆窃”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可判处监禁14年。警方呼吁餐厅和零售商店做好防盗措施,包括安装智能闭路电视及锁好门窗等,亦应避免存放大量现金在商铺内。警方会调配军装及便装人员,不定时进行针对性巡逻。

警方将继续与社区维持紧密沟通,加强警民合作,携手共同打击罪行,并采取情报主导的策略性部署,配合军装便装巡逻,不定时与其他部门展开联合行动,防止及打击爆窃罪案,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