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黑组新田货车检两吨烟花爆竹拘一男 检龙吐珠穿云箭等值$200万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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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多个节日临近,不法分子或偷运烟花爆竹入境冀销售图利。新界北总区反三合会行动组今日(12日)在新田截获一辆30吨货柜车,在车上搜出约两吨烟花爆竹,种类包括“龙吐珠”、“穿云箭”和“仙女棒”等,市值共约200万港元;59岁何姓男司机涉嫌“非法藏有烟花爆竹”被捕。警方调查显示,该批烟花来自湖南省,正调查如何入境、在港销售途径和疑犯角色等。

警方今日(12日)在新田截停一辆货柜车,并在车上搜出约两吨烟花炮竹,种类包括“龙吐珠”、“穿云箭”和“仙女棒”等,市值共约200万港元。(罗日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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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北总区反三合会行动组第二队案件主管陈养泉指,警方调查后今午5时许,于新田青山公路一个露天货柜场内截停一辆停泊不久的30吨货车,在车上搜出该批烟花炮竹,相信已成功堵截它们流入市面。涉案男子报称为货车司机,目前正被扣查,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陈养泉表示,由于未来接连有多个喜庆节日如圣诞节、元旦及农历新年,新界北总区刑事部会积极在节日假期前,及早堵截烟花流入市面,强调警方非常重视非法燃放烟花罪行,因为有关罪行可严重影响市民生命财产。他表明警方会继续打击一切与烟花有关的罪行,以保障广大市民生命财产,重申市民过节期间亦要注意个人安全,切勿藏有或燃放烟花。

新界北总区反三合会行动组第二队案件主管陈养泉称,新界北总区刑事部会积极在节日假期前,及早堵截烟花流入市面。(罗日升摄)

根据香港法例295章《危险品条例》第7条,任何人如非法藏有烟花爆竹,最高可判罚款20万及监禁12个月;而《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228章)列明,任何人燃放烟花爆竹致对任何人造成损害或危险,最高可被监禁3个月及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