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港爆窃匪犯12案被捕 携“警察”胡椒喷剂来港 曾喷椒袭户主
今年8月起,全港多区针对低密度屋苑或者系独立屋的爆窃案有上升趋势,警方经情报分析及调查后,锁定一个由3名本地男女及8名非法入境内地男子组成的爆窃集团,在香港“食大茶饭”,昨日(12日)采取行动拘捕该11人,包括一名为集团成员安排住宿及处理赃物的女子,以及一名恒常接载集团成员来往案发现场之的士司机。警方相信被捕人涉及12宗爆窃案,掠去410万元财物,在当中一宗严重爆窃案,疑犯更以胡椒喷剂袭击撞破事件的户主。案中警方检获赃物,以及大量爆窃工具,包括5支胡椒喷剂,当中印有“警察”字眼。警方正继续调查案件,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新界北总区重案组第二队总督察罗礼谦表示,警方相信涉案爆窃集团涉及过去4个月在本港各区发生的12宗爆窃案,失物总值约410万元。据悉当中涉款最大一案,损失财物包括现金和名表等,总值达100万元。调查显示集团成员会事先“踩线”寻找爆窃目标,在夜间上山匿藏,待深夜时伺机入内犯案。在其中一宗严重爆窃案,贼人犯案时被户主撞破,逃走期间曾以胡椒喷剂喷向户主。
警方经调查后,昨早在元朗区一间找换店拘捕爆窃集团的其中一名骨干成员,该名42岁非法入境男子当时正将爆窃所得、总值约15万港元的外币兑换成人民币,警员随即检取该批现金作为证物。警方相信该男子亦负责决定爆窃地点及安排交通。同一时间,警方亦突击搜查爆窃集团成员在元朗区内的4个藏身地点,拘捕涉嫌为成员安排住宿及处理赃物的64岁本地女骨干,以及涉嫌落手爆窃和看守赃物的8名男子,当中7人是非法入境者。
经进一步调查后,警方昨日再在天水围区拘捕一名报称的士司机的本地男子,相信他恒常接载爆窃集团成员往来案发现场,企图减低他们被捕的风险。合共10男1女被捕人年龄介乎31至88岁,包括8名非法入境内地男子,涉嫌“严重入屋犯法”,“入屋犯法”,“协助非法入境”,“非法入境”及“无牌管有枪械及弹药”等罪名,全部人正被扣查。
行动中警方起回总值约40万元的怀疑爆窃案赃物,以及大量爆窃工具,包括5支胡椒喷剂,胡椒喷剂容器上更印有“警察”、“催泪喷射器”简体字字眼,据了解是由被捕非法入境男子带到香港,警方正调查其确实来源。罗礼谦形容爆窃集团分工精细,由安排住宿、找寻低设防的高尚住宅、提供犯案时的交通工具、以至销赃,均由成员“一手包办”,由于他们在犯案后会于短时间内销赃,故警方相信过往案件的赃物已被“处理得七七八八”。
警方指出,“入屋犯法”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囚14年,“严重入屋犯法”定罪最高更可判处终身监禁;安排他人犯案亦要承担同样刑责。年近岁晚,警方借此提醒市民注意家居保安,锁好门窗及安装合适防盗设施,以免让贼人有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