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涉盗窃获撤控守行为 休班警再涉偷$160食物 控盗窃周四提堂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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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于7月26日接报,指怀疑一名女子在屯门屯隆街2号一店铺,盗去总值约160元食物。人员接报到场,经初步调查,以涉嫌“盗窃”拘捕一名39岁姓黎女子。案件交由屯门警区重案组第二队跟进。人员经进一步调查及征询法律意见后,被捕女子于10月16日被控一项“盗窃”罪,案件将于明日(26日)于屯门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证实,被捕女子为一名休班警务人员,现已被停职。据了解,她隶属水警西分区。警队重申,非常重视人员的操守,任何人员干犯违法行为,警队绝不容忍和姑息,定必严正处理。
消息指,被捕女警去年7月亦牵涉另一宗盗窃案。翻查资料,去年7月13日,一名39岁姓黎、当时隶属水警南分区的休班女警,涉嫌在屯门屯顺街1号一间店舖,偷走总值约700元的货物,据悉包括食品及婴儿用品,她于去年11月被控一项盗窃罪,至今年1月再提讯时获控方同意撤控,裁判官当时下令她以2000元自签守行为两年,并须付500元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