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破两贩毒案拘3人 检2040万元大麻花 揭主脑遥距聘司机贩毒
海关过去两个月内破获两宗海路货柜及速递快件贩毒案,共检86公斤大麻花,市值共2,040万元,拘捕3人。在首宗案件,海关人员检查由加拿大抵港的海运并装货柜,在其中一批报称木制家具的货物中,搜出约76公斤的怀疑大麻花毒品。人员其后发现幕后主脑遥距操控贩毒流程,以800至1000元聘请多名电召货车司机运送毒品。而在另一宗案件,海关人员在一个由南非抵港、报称载有机械零件的速递快件,并检获约10公斤怀疑大麻花。
港口及海域科货柜货物检查组署理高级督察陈杰论向传媒交代案情指,早前海关人员扣查一个由加拿大抵港的海运并装货柜。货柜内有11批不同种类的货物,其中一批报称为家居用品。由于货品寄至个人收货人,其报称地址亦不完整,寄货人和收货人均无任何的海运纪录,海关人员遂扣留该货柜作进一步的检查。
人员于上周四(5日)在葵涌海关大楼检验货柜,并在货柜中间位置检出该批报称家居用品的货物。该家居用品为三件木制家具,其中是两件是木柜。人员进行X光检查后发现影像有可疑,遂打开木柜检查,发现内藏多包以真空包装的可疑草本植物。经快速毒品测试,草本植物样本对大麻呈阳性。人员在两个木柜中检出约76公斤的怀疑大麻花毒品,市值约1800万元。
海关指出,贩毒分子将怀疑的大麻花收藏在木制的家私里,并以真空包装企图掩盖大麻花的强烈气味,企图逃过海关人员的侦查。但经前线人员检查,最终成功找到这批毒品。
海关毒品调查科毒品调查第三组高级调查主任梁开业指,海关毒品调查科人员接手跟进调查后,锁定一个位于元朗的物流仓库,随即在周一(9日)下午拘捕2名男子,年龄分别为32及40岁,同为电召货车司机。当日一名男子首先到货仓收货,将货物运上货车后,便驶至元朗市一个空地,将货物交给另一辆货车,该货车司机接过货物后便将其运送到大埔。海关人员见时机成熟随即拘捕两名司机,经调查所得,二人分别收取了800至1000元的报酬,负责提取及运送货物,二人暂时获准保释后查。
其后海关人员昨(11日)在天水围区拘捕另一名年约33岁、 报称司机的怀疑涉案男子。海关相信该名男子为幕后主脑,负责安排物流,为货物的最终收货人。人员拘捕男子时,亦在其身上检获少量毒品,包括可卡因及氯胺酮,案件仍然在调查中。海关形容,贩毒分子非常狡猾,利用不同物流的司机、甚至多重的电召货车司机,企图掩饰贩毒罪行,遥距操控贩毒流程。海关相信已成功堵截货物源头,阻止毒品流入本港市面。
就第二宗案件,海关人员于8月18日在深圳湾管制站,截查一批由南非抵港、报称载有机械零件的速递快件,并检获约10公斤怀疑大麻花,市值约240万元。人员发现该批货品描述与X光影像并不相符,遂进行深入查验,发现毒品收藏在一个木制品内。海关指出,人员在高科技设备配合下,收藏手法无所遁形,案件仍然在调查中。
海关向物流业界呼吁,遇上新客户时务必小心,尤其加倍留意仅用即时通讯软件沟通的新客户。海关又提醒,业界可享新客户索取货物资料,例如货物报关单或单据、甚至公司证明文件,以作参考之用,从而减低贩毒机会。海关最后重申,将继续留意贩毒趋势,打击贩毒活动。
海关重申,贩运危险药物属严重罪行,根据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险药物条例》,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罚款500万元及终身监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根据《危险药物条例》(《条例》),大麻及四氢大麻酚属定明的危险药物,除非符合《条例》的相关要求,否则进口含有大麻或四氢大麻酚的产品(包括食品或饮料)一律被禁止。市民须留意有关产品的包装标示,以免误堕法网。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贩毒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