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破高利贷集团拉15人 “大耳窿”放贷年利率近300%高法定5倍

撰文: 林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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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警区打击非法放债等相关罪行,锁定一个放高利贷集团,于过去一连四天(25日至28日)拘捕15名男女,涉及区内最少16宗刑事案件,包括放高利贷、刑事毁坏及洗黑钱等,涉款超过300万。当中有持牌财务公司充当吸血“大耳窿”,放债年利率高达298%,比法定最高年利率48%高出5倍。

警方深水埗警区刑事部总督察谢于毅(中)、高级督察苏文浩(右)及督察梁蔚琳向传媒简报案情。

情报组主管梁蔚琳督察称,本港今年1月至8月的整体罪案数字,对比起去年同期有上升趋势;2023年第二季与收数有关的罪案数字,亦比去年同期上升4.3%,当中涉及刑事成份的案件约占3成。其中深水埗警区有108宗与收数相关的刑事案件,主要是刑事毁坏及刑事恐吓等 ,犯人最常用手法是淋红油及透过电话或发送短讯方式恐吓事主,合共占收数有关刑事案件总数超过9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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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警区刑事总督察谢于毅指,警方经过情报收集,锁定一个放高利贷集团,他们涉及区内最少16宗刑事案件,涉款超过300万。警方于本周一至周四(25日至28日)以“以过高利率放债”、“无牌放债”、“刑事毁坏”、“刑事恐吓”以及“洗黑钱”,共拘捕13男2女(21至58岁)。行动至今已成功瓦解一个放高利贷的犯罪集团,不排除会有更加人被捕。

其中警方于周三(27日)持搜查令到旺角一间持牌财务公司调查,拘捕负责人、股东及一名员工共3名男子,他们涉嫌“以过高利率放债”、“违反放债人条例”等罪名;检获超过300份借贷纪录及逾30万港元的资产,包括超过16万现金、两部电脑及8部手提电话。该公司名下的银行户口于过往一年,有超过1,500万元的交易记录。

“大耳窿”放债年利率高达298%

歹徒透过网上宣传或电话推广接触市民,再以快速批核贷款作吸引,借钱期间借贷人只需到财务公司数十分钟或直接透过电话、社交媒体提供个人资料便可借钱;而放债人会于短时间内批核现金,借贷过程当中会以不同借口,例如手续费或转介费等向借贷人收取10至25%现金。

警方以其中一个举报为例,指借贷人借2.8万元,但被抽起20%、即5,600元为手续费,财务公司更要他每15日还款超过7,300元,两个月内连本带利还接近3万元,可见还款压力十分高。另一单案件的年利率则高达298%,比法定最高年利率48%高出5倍。

此外,财务公司委托专门负责收数的人或公司进行非法收数,包括到目标住宅或公司淋红油、贴上写有债仔名称的收数字条、又或者透过电话或社交媒体骚扰及恐吓债仔或其亲朋戚友。

警方吁市民切勿因金钱利益向他人借出个人资料

深水埗警区反三合会行动组主管苏文浩高级督察建议市民,借钱时应该考虑自身的财政负担能力;光顾信誉良好的财务公司。以今次案件为例,涉案公司虽然是持牌财务公司,但实际是“大耳窿”,他指正如政府呼吁:“借钱紧要还,咪俾钱中介”。

另一方面,警方呼吁市民切勿因金钱利益,借出自己的身份证、电话号码或银行户口,以免被人用作非法用途。歹徒会利用作无牌放债或透过电话或社交媒体恐吓受害人还钱。同时,亦有部分人士名下的户口被用作收取债仔的还款,结果因为洗黑钱被捕。

警方重申,根据香港法例,“刑事恐吓”或者“洗黑钱”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刑罚分别为判监5年及14年,以及罚款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