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侦破百宗窃案 有体育用品店职员监守自盗 偷货品供歹徒转售

撰文: 翁钰辉 黄煦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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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大仙警区侦破106宗盗窃相关案件,拘捕共50名男女。其中一宗盗窃案疑为工厦体育用品店职员监守自盗,与犯罪集团在网上买卖交收数次之后,被主脑招揽长期提供赃物变卖,最贵的货物单件价值5,000元。警方提醒市民亦要留意在球场、公厕和泳池更衣室出没的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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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大仙警区刑事支援队主管林建宇督察讲述行动细节,指黄大仙警区刑事部6月起执行一项代号为“暗谷”的反盗窃执法行动,以情报主导的方式,针对打击本年度1月至8月发生在区内的盗窃案及相关犯罪活动。案件主要分类为店舖盗窃,其余是杂项盗窃、车内盗窃、处理赃物及扒窃案;结果总共侦破106宗发生在全港不同地区的盗窃相关案件,涉及失物包括一些个人财物例如现金、饰物和手提电话等,另外有不同类别的健康食品、药物、电器和体育用品等,损失总值约港币150万元。

行动中,警方共拘捕50名涉案人士,包括42男8女,年龄介乎16至85岁,当中有11人为双程证持有人。他们涉嫌干犯杂项盗窃、店舖盗窃、车内盗窃、处理赃物及扒窃。

据了解,50名被捕人当中,超过一半是因为一时贪心而顺手牵羊;不过当中亦有22男2女,警方有理由相信是来自不同犯罪集团的成员。

据了解该体育用品店位于工厦,由于货量多,职员趁无人见到时偷取。职员会将货品自行加工,例如用球拍穿线机为网球拍穿线,再放上网转售。(翁钰辉摄)

工厦体育用品店职员监守自盗

警方留意到几种集团式经营的犯案模式,包括犯罪集团主脑及骨干成员会在社交平台及网上买卖平台,包括Facebook及Carousell,以“揾快钱”作招徕招揽成员。其中一宗案件中,集团主脑就成功透过网上买卖平台,招揽一名体育用品店职员,长期为犯罪集团偷取店舖货物,再将货物交予集团骨干成员分销到本地及内地市场。犯罪集团无本生利,谋取暴利。据了解该体育用品店位于工厦,由于货量多,职员趁无人见到时偷取。职员会将货品自行加工,例如用球拍穿线机为网球拍穿线,再放上网转售。后来老板发现货量落差大,翻查闭路电视搜集证据。

另外警方根据调查得知,犯罪集团亦都会指派成员到不同零售商偷窃。过往3个月行动期间,黄大仙警区一共侦破52宗店铺盗窃,被捕人当中有3男2女同时涉及全港多宗同类案件。其中一人更同时涉及全港19宗店舖盗窃案。案件中偷去的货物主要为药物及保健产品,警方相信犯罪团伙其后会将赃物向本地药房及其他渠道转售图利。

此外,行动期间一共侦破19宗扒窃案,拘捕6名内地男子。警方留意到所有被捕人士都是持双程证,而且都是案发前几日才入境。因此估计犯罪集团主脑有可能来自内地,指派成员来港,以2至3人为一伙,在人多挤逼的地方犯案。其后就会将赃物带至内地分销图利。

警方相信今次“暗谷行动”成功打击多个本地盗窃犯罪团伙,以及他们的活跃成员。黄大仙警区会继续采取主动大型执法行动,继续致力打击相关犯罪份子。

扒手会在球场、公厕下手

黄大仙警区刑事情报组主管林英品督察讲解一些较常见的犯案手法以及防罪建议,指出本年首8个月黄大仙警区已经录得203宗店铺盗窃案件,“即系几乎每日都有店铺盗窃案件发生。”贼人选择超市和大型连锁店,在人流较多但店铺人手薄弱的时候行动,偷取没有加装防盗磁铁或体积较细的货品。

警方呼吁店舖加强防盗设备,例如安装高清闭路电视、双重防盗闸门以及防盗磁贴等。店铺亦要提醒员工保持警觉,特别留意可疑人士藉住向职员询问以分散职员注意力,从而令其团伙可趁机偷走货物。

警方亦推出“安盾计划”减低店舖盗窃罪行。警方强调“盗窃”是非常严重的罪行,根据香港法例第210章盗窃罪条例第9,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监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另外,针对杂项盗窃常见犯案手法。贼人通常会趁物主无看管之下偷走财物。例如,警方留意到贼人会在球场,如篮球场或足球场,趁物主打波或踢波时偷走放在球场附近的财物。除此以外,亦有贼人在公众泳池更衣室打开泳客储物柜财物。

警方提醒市民去球场做运动时,谨记要妥善摆放好个人财物,同时亦要避免携带贵重财物到球场或者泳池,以免让贼人有机可乘。

警方亦留意到多宗发生在公众厕所的盗窃案件,贼人会趁物主如厕,将物主放在身后的财物勾走。故此,市民使用公厕的时候,亦都要留意及保管好财物,以免被盗。

第三,扒窃案件最近亦有上升趋势。扒窃案件通常以两个人为一个团伙,当他们锁定目标,便会尾随受害人。其中一名贼人用雨伞遮挡路人视线,另一人则打开受害人背囊或斜揹袋偷走财物。

发生扒窃案件的高危地点包括街市、商场及港铁车厢等人多挤迫的地方。扒窃案件受害人一般为家庭主妇及长者。警方提醒市民要小心保管个人财物,即使不是在人多挤迫的地方,亦都要留意身边是否有可疑人士,特别在柜员机提款后,因为扒手可能会尾随等待时机落手。

第四,关于车内盗窃案件。贼人会针对一些无人看管的车辆,透过打烂车窗或者打开无上锁的车门,偷取车内现金及个人物品。市民应尽量选择有保安设施的停车场停泊车辆,并在车上安装防盗系统及行车记录仪,亦要避免将贵重财物摆在车内。

警方呼吁车主参加由东九龙刑事总部今年6月份推出的“弘镜计划”,通过与车主合作改善闭路电视覆盖率,并利用行车记录仪片段来补充证据或协助侦查罪案。该计划同时亦与停车场及物业管理公司合作,在停车场内展示计划标志。

另外,警方亦提醒市民,特别是零售商及回收商,根据香港法例第210章盗窃罪条例第24条,处理赃物罪,任何人如知道或相信某些货品是赃物而不诚实地收受该货品,或不诚实地从事或协助另一人或为另一人的利益而将该货品保留、搬迁、处置或变现,或作出如此安排,即属处理赃物。处理赃物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监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