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经纪瞒公司私吞租盘佣金 3男女涉嫌欺诈被捕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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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地产经纪,利用公司楼盘资源私自在社交媒体揾客,配对租盘与租客后没有上报,私吞佣金。公司主管发现后报警,经警方调查后两男一女涉欺诈拘捕。

警方于上月1日接获一名地产代理公司主管报案,指公司旗下3名地产代理人,由今年3月至7月期间,多次没有向公司申报成功租出单位,涉嫌利用公司名义及资源于签订租务合约后私吞所有佣金。

人员经初步调查后,相信涉案疑犯在公司不知情下,利用公司楼盘资源于社交媒体寻找客源,成功配对楼盘与租客后,再以公司名义安排租客及业主签定相关合约,其后再指示租客和业主将佣金转账到有关涉案疑犯的私人户口,私吞佣金。

深水埗警区刑事部于上月29日至9月4日期间,拘捕两男1女(25至43岁)涉嫌欺诈,各人现获准保释候查,10月上旬报到。

警方重申,任何地产代理人,如以上述手法行事,有机会干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盗窃条例》第16A条的欺诈罪。有关刑事罪行的最高刑罚是监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