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佣东南亚杂货店汇款$4万失败疑受骗 海关拘东主母女涉无牌经营
早前有外佣在大埔一间东南亚杂货店汇款4万元时怀疑受骗,款项未被汇到指定户口,杂货店负责人亦无退款。海关今日(10日)表示,经调查后拘捕东南亚杂货店的两名女东主,据了解两人为母女关系,海关介入后涉事杂货店已退还款项。被捕两人均获准保释候查,调查仍在继续,海关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海关金钱服务监理科金钱服务调查课署理助理监督卢咏欣表示,海关7月中在社交平台留意到外佣雇主提及的案件后,主动联络受害外佣了解详情,得知涉事东南亚杂货店的负责人,在接受汇款当日无持有有效金钱服务经营者牌照,先在7月21日以涉嫌无牌经营金钱服务,拘捕杂货店一名负责收款的44岁女东主及搜查店舖,再在跟进调查后,发现杂货店以合伙人形式经营,遂于今日再拘捕该店另一19岁女东主。调查显示,涉案杂货店在2018年已有商业登记及经营零售业务,至于汇款方面,海关暂仅发现今次涉款4万元的汇款资料,暂未涉其他相关案件。
据了解,涉案东南亚杂货店是一个集团旗下的其中一间分店。受害外佣在5月23日汇款,惟该店5月30日始获发经营金钱服务牌照。外佣怀疑受骗后,其雇主在7月中于社交平台发帖揭发事件,集团其后于7月14日主动取消该杂货店的经营金钱服务牌照,海关则在7月21日拘捕44岁女东主,再在今日拘捕其19岁女儿。消息指警方亦正在调查案件是否涉嫌欺诈成分。
今年截至本月9日,海关已收到19宗无牌经营金钱服务案件。除本案外,其余两宗涉及其他东南亚杂货店的无牌经营案件,分别涉款4,600元及1,020元,两案汇款均成功完成。
卢咏欣指出,外佣经常需要汇款回乡,包括每月出粮后的生活费或支付家乡费用。她们通常会到就近的东南亚杂货店以现金汇款,相关杂货店虽无金钱服务经营者牌照,但会照样收现金及手续费,一般以电子方式操方外地银行户口即时转帐,或用人手将钱带到外地存入银行户口。
她呼吁外佣雇主及中介公司提醒外佣,切勿光顾无牌金钱服务经营者,汇款时亦应避免选择先付款后汇款方案,应该即时核实汇款到帐情况;如有需要,可到海关网页eservices.customs.gov.hk/MSOS,查核服务提供者的牌照状况。海关已开始联络领事馆及外佣中介协会,筹备简介会传递相关信息予外佣。
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无牌经营金钱服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