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与观塘警区采新机制处理违规工厦单位 5月至今发7张警告信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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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自今年5月起,观塘警区人员与地政总署采用新的转介机制,以加快处理并跟进涉嫌违反地政条例的工厦单位。自推行新机制起,地政总署共发出7封警告信,勒令有关人士须在限期内纠正。
而观塘警区特遣队及东九龙总区机动部队人员,联同消防处及地政总署人员,昨日(8月4日)下午在区内展开代号“击靶”(BULLMARK)的跨部门联合行动,打击观塘工业区内的违规处所。
行动期间,警方联同消防处及地政总署人员在区内多幢大厦巡查,调查是否有人违规营业处所、没遵从法例规定为处所提供消防装置或设备或在工厦走火通道堆放杂物,违反香港法例第636章《消防安全(工业建筑物)条例》或违反香港法例第95章《消防(消除火警危险)规例》;人员亦调查是否有人违反地契条例,把处所用作非工业用途。
巡查期间,消防处人员在大厦内数处发现有违反消防条例的情况,并向有关人士发出共3张“消除火警危险通知书”。地政总署人员亦发现有一工厦单位涉嫌违反地契条例,因此向有关人士发出一封警告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