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向警交假资料讹称朋友为超速车司机 37岁男涉行使虚假文书被捕

撰文: 梁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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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涉于今年5月,就一宗超速案件向警方怀疑提供虚假资料,涉嫌冒认其朋友,填写及签署由中央交通摄影机违例调查组发出的“要求提供司机身份详情通知书”,讹称其朋友为上述交通违例事项的司机,以逃避刑责。警方中央交通摄影机违例调查组人员经深入调查后,今日(7日)于沙田区拘捕涉案37岁姓陈本地男子,涉嫌“行使虚假文书”。案件交由沙田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二队跟进。被捕人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8月中旬向警方报到。

警方提醒车主及司机,“行使虚假文书”为严重罪行,根据《刑事罪行条例》,违法者可被处以14年监禁。另根据《道路交通条例》,车主及司机有责任向警方提交于交通罪行发生时涉案车辆司机的资料,否则有机会被判处6个月监禁及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