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后报假案称帐户遭入侵 贼喊捉贼欲避债 洗黑钱集团6人被捕

撰文: 左朗星 梁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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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早前接获报案,称虚拟银行帐户疑遭人入侵借贷,并将资金转移到其他帐户,惟经调查后,警方揭发有人“贼喊捉贼”报假案,企图在报警后向虚拟银行申请豁免还款,并藉转移资金清洗黑钱。警方遂采取行动,拘捕涉事洗黑钱集团的主脑及骨干成员等6人。

黄大仙警区科技罪案组主管高级督察麦宁峰表示,该集团有成员于今年3月主动报警,称其虚拟银行帐户疑被黑客入侵及借款26万元,之后将帐户内所有资金转移到11个不同的虚拟银行帐户。

警方相信涉案洗黑钱集团招揽傀儡虚拟银行户口后,利用户口申请贷款,再指使傀儡户口持有人报警称遭黑客入侵,向虚拟银行申请豁免还款。(左朗星摄)

惟警方调查后,未发现任何涉及网络安全的事件,反揭发有人故意提供虚假资料以误导警方。其后有人向警方承认出售虚拟银行帐户,并受洗黑钱集团主脑指使,在报案后向虚拟银行申请豁免还款。警方遂以涉嫌串谋诈骗、误导警务人员、协助及教唆误导警务人员,以及洗黑钱等罪名,拘捕该洗黑钱集团的主脑、5名骨干成员和多名虚拟银行傀儡户口持有人,调查后相信集团已运作约一年。

警方表示,该洗黑钱集团主要招募年轻人和学生,利用“灰色地带揾钱,反正无风险”、“报警之后话返畀银行听,条数就唔使揹”等字眼,诱使他们放下戒心,出售或借出虚拟银行户口予集团使用。集团主脑或骨干成员会声称以1,000元至1.8万元报酬买户口,但警方调查后相信傀儡户口持有人未必可收到该笔钱。

警方表示,洗黑钱集团会以“灰色地带揾钱,反正冇风险”、“报警之后话返畀银行听,条数就唔使揹”等字眼,诱使傀儡户口持有人放下戒心,出售或借出虚拟银行户口予集团使用。(左朗星摄)

连同上述骗案,警方在6月25日至今日(6日)的“光影”行动,合共侦破40宗骗案,包括求职、借贷、投资、电话骗案、网上情缘和网上购物骗案等,骗款达900万元。事主年龄介乎18至57岁,职业普遍是售货员、文员和侍应,单一损失金额介乎6,400元至280万元。行动中警方共拘捕18男7女,年龄介乎19至61岁,分别报称为地盘工人、侍应或无业等,大部分涉嫌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及洗黑钱,全部人已获准释候查,须于8月上旬向警方报到。

女文员网上识“情人” 一个月遭骗走280万元

涉款最大的一宗骗案是网上情缘骗案,49岁中国籍女事主是保险公司文员,在2022年透过交友程式,认识自称为居港台湾人的骗徒,二人同月发展为网上情侣,事主在一个月内分别25次,共转帐280万元到骗徒指定的23个帐户,当中近半是虚拟银行户口。骗徒其后失联,事主于是报警。警方就此案已拘捕10名傀儡户口持有人。

黄大仙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五队主管督察岑思朗称,侦破的40宗骗案当中,四成为网上求职骗案。他提醒市民要慎防骗案,求职时应选择知名和信誉良好的求职网站,确保它们有严格的审查机制,以避免出现虚假招聘广告;若招聘广告内容过于夸张、承诺过多或缺乏详细信息,有可能是虚假广告。求职者在求职期间提供个人资料亦须谨慎,并留意公司会否要求进行金钱交易;正规招聘程序不应该要求求职者提供银行帐户号码、信用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如有疑问,市民可利用警方的“防骗视伏器”,评估骗案或网络安全风险。

黄大仙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五队主管督察岑思朗(左)、黄大仙警区科技罪案组主管高级督察麦宁峰。(左朗星摄)

任何人协助诈骗集团或涉及任何相关诈骗行为,都有可能触犯《盗窃罪条例》第16A条欺诈罪,最高可判监14年;傀儡户口持有人则有可能触犯《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5条洗黑钱罪,最高可判监14年及罚款500万元。另外,提供虚假资料、作出虚假陈述或指控,可能干犯《警队条例》第63条误导警务人员罪,最高可判监6个月。警方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