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露天停车场13岁狗女遭辗毙 司机疑爆粗斥:点解呢度可以养狗
彩虹一个露天停车场发生私家车辗毙狗只事件。有网民今日(6日)发文指于本周日(2日)在彩兴路露天停车场,一只由车场照料的13岁狗女“细妹”遭一辆黑色丰田私家车辗过,最终“细妹”吐血身亡,并同时上载一段事发时的闭路电视片段。贴文指该名肇事男司机下车后“爆粗”质疑车场职员不应在车场养狗,表明自己并不知道自己辗到“细妹”,发文者指对方并无悔意,直斥“冷血”。
警方回复《香港01》查询表示,昨日(5日)下午3时17分接获一名56岁姓梁女子报案,指其狗于7月2日上午约7时,在彩兴路一停车场怀疑被一辆私家车撞毙。警方经调查后,案件列作“不小心驾驶”,交由东九龙总区交通部意外调查队跟进调查,暂未有人被捕。狗的遗体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今日(6日)《香港01》记者到涉事停车场视察,现场未见有其他狗只流连,但有怀疑供应狗只饮水用的胶盒和碗。有停车场管理员向记者透露,车场曾有养过狗,但事发当日(2日)因她不在车场,故不知道事发经过。另外有车场租客表示,他于上月29日开始到车场泊车,但未曾见过有狗只出现,本身有养狗的他在得悉意外后亦感到遗憾。
事发于周日(2日)早上7时28分,发文者指被辗毙的“细妹”今年13岁,于车场生活多年,一直由车场职员照顾。照顾“细妹”多年的职员姨姨伤心数日,亦为“细妹”办妥后事。
从闭路电视片段可见,当时“细妹”正躺在一个停车位前方休息,随后一辆黑色丰田私家车驶至,在泊车时,右方前辘辗过“细妹”。发文者同时亦上载事后相片,可见“细妹”口吐鲜血,当场惨死。
发文者指涉事男司机“落车后仲用粗口大骂车场姐姐话点解呢度可以养狗, 唔知自己车到只狗,亦话见唔到只狗瞓咗喺度 ,一啲悔意都冇!!! 唔明啲人点解可以咁冷血”。他指因车场职员不懂处理亦不敢报警,终至昨日(5日)报警处理,直斥“呢啲人告佢危险驾驶不小心驾驶罚钱扣分益咗佢”。
事件引来网民热论,有不少网民大为愤怒,斥男司机为“人渣”、“仆X”,质疑车主怎会看不到躺在地上的“细妹”。另外,亦有不少网民质疑狗主是否同样应为事件负责︰“ 如果狗主当只狗系自己小朋友,佢会唔会放佢自己个小朋友喺行车路度瞓,希望100架驶过嘅车,(有)101架都留意到地面有生物瞓喺度?”
根据《2021年道路交通(修订)条例》,司机如撞到猫或狗必须停车,借此让在交通意外中受伤的猫狗及时获得治理,违例者最高可处罚款1.5万元和监禁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