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挟子女|跨政党促恩恤免收原居租金 三母子人身安全为首要考虑

撰文: 梁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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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利邨周日(4月30日)发生父亲持刀挟持11岁女儿案,社会关注案中女户主及一对子女迁离原居所安排。最新消息称,她们获告知可安排迁离原处所,但或须同时缴交原居居与新居所租金,立法会跨党派议员呼吁房署应紧急恩恤处理今次个案,免两屋同时收租。

议员江玉欢促请房署酌情处理,“人哋已经搞成咁,仲要再收人钱,唔系下话?”她强调今次不是普通案件,希望房署处理上能做到行侠仗义;另一议员张欣宇亦促请房署不应“死板”处理,要以三母子人身安全为首要考虑;社福界狄志远亦要求暂停收取现居所租金,否则只是“假帮忙”:“(免收租金)对房署租金收入都无影响。”

▼4月30日 秀茂坪顺利邨男子持刀挟持11岁女儿被捕▼

案中女户主伍太今向《香港01》透露,社工及房署职员向她表示,可以提供另一位于九龙东的住所,但需要缴交旧居及新屋的租金,暂住期限完结前会再审视个案以决定能否续住。若三母子想获新居所定居,就必须要有离婚纸。

对于有关安排,立法会议员江玉欢直言应酌情处理,“人哋已经搞成咁,你仲要再收人钱,唔系下话?”她指这次不是普通案件,认为房署在事件处理应仗义,短期而言,她建议房署在未来三个月暂时不收原居所租金,待案件定论后再作安排,长远需要社署支援,了解有关家庭问题,作出协助。

社福界狄志远亦促请重新考虑租金安排,“如果唔系呢个帮助只系假帮助。”他认为整件事是要女户主及两名子女人身安全得保障,房署应恩恤处理。他建议暂时停收原居所租金,又形容此举对房署收入上没影响,更重要是以免案中母亲及两名子女受伤害。

另一议员张欣宇称,明白房署在道理上是收取两边租金,但今次属紧急特殊情况,应以事主安全作首要考虑:“𠵱家唔系有人要租两间屋,(新屋)系因为要保护人身安全先岀现,(房署)唔可以再咁死板。”另一议员田北辰亦促请房署应酌情处理,暂不收取原居所租金:“长远嚟讲希望有精神科经验的社工去帮阵佢哋,解决佢哋问题,令佢哋一家团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