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法院走犯|议员斥属系统性犯错 倡引进科技加强身份辨识
撰文: 凌逸德
出版:更新:
西九龙裁判法院昨日(10日)发生走犯事件,一名涉贩毒案被暂控、等候还押的37岁姓陈男疑犯,于临时囚禁室怀疑与另一名准备保释的24岁姓林男疑犯交换身份识别文件,终成功冒认对方保释后逃逸。警方拘捕林男涉嫌误导警务人员,以及陈男的31岁妻子涉嫌协助罪犯,现正追缉陈男归案。
有立法会议员认为是次出错离谱大意,属系统性犯错,如果有疑犯因此而成功潜逃离港,会令香港法庭及法治蒙污。相关部门必须作出检讨及加强辨认系统,并提倡引进指纹、瞳孔识别等技术。
消息指,现时处理还押及保释程序一般由驻法庭警务人员负责,而被安排于临时囚禁室内的犯人,正常身上并无随身物品,只有用作辨识身份的手带,直至进行保释后方会取回个人物品及财物。消息估计相关程序日后或需作检视,如发现在过程中有人为失误,警队将进行调查及予以处分。
议员:属系统性犯错 倡引入科技加强辨识
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委员邓家彪形容事件“难以想像、比电影更曲折”,指疑犯明显是有意为之地犯罪,但相关部门及人员并没有做好疑犯辨识,认为属系统性犯错,“无理由得一个人做(辨认疑犯),平时上庭都要过几关”,指相关部门必须作出检讨,又指如果有疑犯因此而成功潜逃离港,会令香港法庭及法治蒙污。
对于案中两名疑犯分别为等候还押及等候保释,被一同安排于临时囚禁室内,邓家彪相信做法或没有出错,惟最关键是需要辨认两人真实身份,是次出错属离谱大意。邓认为出于社会利益及安全考虑,部门有需要加强辨认系统,提议引进指纹、瞳孔识别等,他指相关技术已发展成熟,不会花费太多时间,惟需要法理支持,例如收集个人资料或生物辨识资料能否于相关程序中使用,但称今次事件离谱,行政部门应会作检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