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粉丝”称售演唱会门票 15宗网购骗案骗款达$4万 警拘33岁男

撰文: 左朗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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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早前接获多名受害人报案,指2019年4月至2022年7月期间,在社交媒体平台购买演唱会门票受骗。骗徒向受害人发出信息,讹称有演唱会门票出售,然后受害人按其指示以网上转帐方式将款项存入指定户口后,骗徒随即失去联络,一众受害人怀疑被骗,于是报警求助,总共接获15宗案件,所有受害人合共损失约4万元。将军澳警区科技罪案组经深入调查后,昨日(26日)在深水埗区以涉嫌“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拘捕一名33岁姓廖男子,现正被扣留调查。据了解,有人经facebook及telegram行骗。

警方重申,任何人如触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盗窃罪条例》第17条“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最高刑罚为监禁10年,切勿以身试法,警方提醒市民保持警觉,如怀疑受骗,应立即致电反诈骗协调中心“防骗易”热线18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