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国安处拘49岁男 涉发布榄球赛播错国歌帖文及针对警员起底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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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处国家安全处今日(12月12日)上午于香港仔区采取执法行动,拘捕一名49岁男子,涉嫌违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9和10条“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及第486章《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64条“未获资料当事人同意下披露其个人资料并导致该当事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伤害”罪。该名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
警方调查显示,该名被捕男子涉嫌多次在其社交平台发布具有煽动意图及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有关“起底”罪行的讯息,当中包括侮辱国歌及针对警员及其家属起底的帖文。
据了解,被捕人于本年8月至11月期间,在其个人社交平台帐户发布多篇具有煽动意图的讯息,当中包括有关在国际榄球赛事中播错国歌及写错国歌名事件的帖文;被捕人亦无视“反起底”条例,借早前西湾河抢枪案罪犯被判刑一事,再次发布针对在该案开枪的警员及其家属的起底帖文。
此外,消息人士透露,被捕人为一名“私影”摄影师,沉迷拍摄色情及不雅照片,经常招揽年轻少女任模特儿,并将大尺度照片公开发布。
警方根据法庭手令,搜查该名被捕男子的住所和办公室,并检获曾用作发布相关讯息的电子通讯工具。
警方提醒市民,“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可被判处监禁2年。另外,干犯“未获资料当事人同意下披露其个人资料并导致该当事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伤害”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罚款100万元及监禁5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