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门湖山路共享单车起火 警列纵火处理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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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7日)凌晨3时32分,警方接获途人报案,指在屯门湖山路101号发现一辆共享单车冒烟并起火,消防接报到场将火救熄。警员发现单车的车轮及座位被烧毁,初步调查相信起火原因有可疑,案件列作纵火,交由屯门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一队跟进,暂未有人被捕,事件中无人受伤。
今日(7日)凌晨3时32分,警方接获途人报案,指在屯门湖山路101号发现一辆共享单车冒烟并起火,消防接报到场将火救熄。警员发现单车的车轮及座位被烧毁,初步调查相信起火原因有可疑,案件列作纵火,交由屯门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一队跟进,暂未有人被捕,事件中无人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