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女商人走私茅台酒兼洗黑钱被捕 涉款逾1.4亿港元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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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报称商人的48岁澳门女子,涉嫌走私和清洗黑钱被澳门司警拘捕。司警指,有人涉嫌先后3次将不法所得款项、涉及1.4亿港元的筹码兑换成现金,同时曾应客人要求走私茅台酒至内地。行动中,司警检获现金、赌场筹码和两万支茅台酒,共值约1.4亿港元。

综合澳门传媒报道,涉案女商人姓金,48岁,为澳门人士,涉嫌透过皇朝区某酒庄进行走私茅台以及清洗黑钱活动。司警以对外贸易法及清洗黑钱罪,将她于本月2日移送检察院处理。调查期间,有人否认从事案中犯罪行为,对现金来源作出不合理的解释。

司警调查得知,涉案女子在今年8月至10月,尝试先后3次将不法所得款项、涉及1.4亿港元的筹码,分别在澳门半岛和氹仔两间娱乐场兑换成现金,但由于娱乐场兑换大额现金筹码需要出示流水帐,因此多番兑换无果。此外,上述酒庄曾透过不法途径,应客人要求多次将茅台偷运到内地,亦会供货予位于关闸的店舖。

上月30日,司警展开行动,到金女的酒庄将她拘捕,并在她位于新口岸区的酒庄、氹仔住所和北区货仓以及多部车辆,检获约值 2,000万元,包括港元、美元和新加坡元;以及84个、每个面额100万元的赌场筹码,约两万支、每支约值2,000元的茅台酒,以及电脑、电话及单据等相关文件。司警亦调查被捕女子的11名朋友和职员,有否涉及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