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咀卖淫集团案33岁女主脑落网 内地偷渡来港持多张报失身份证
撰文: 陈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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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提供俄罗斯及日本女郎作招徕的尖沙咀卖淫集团,再有疑犯被捕,33岁集团女主脑潜逃一周后落网。
上周一(11月28日),警方展开代号“海霸”行动,捣破一个卖淫集团,拘捕17名女子,包括涉嫌卖淫的俄罗斯籍及日本籍女子,以及两名成员,惟集团主脑逃逸。西九龙总区重案组经连日追缉,昨日(3日)晚上成功于一酒店房间将该名女主脑缉捕归案,并检获逾15万元现金、数部手提电话及电脑、两张不同名称及已被报失的香港身份证及一张台湾身份证。
消息指,被捕女子为非法入境的内地人,持有多张偷来的身份证,并用身份证租酒店房间掩人耳目,令警方难以追查。疑犯约33岁,早两年偷渡来港,为人狡猾。
上月28日警方交代案情时表示,西九龙总区重案组人员根据线报及调查,晚上在区内进行代号“海霸(MASTERSEA)”打击卖淫行动,突击搜查尖沙咀区5间酒店,检获约22万元现金、多部手提电话、一批避孕套、润滑油、漱口水及毛巾等。警方相信是次行动已瓦解一个透过社交媒体经营非法卖淫活动的跨境犯罪集团,而行动仍在进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行动中,1名40岁本地女子及1名27岁内地女子,同涉“控制他人而目的在于使他与人非法性交或卖淫”被捕,该名内地女子亦涉“违反逗留条件”被捕。另外,11名内地女子(23至35岁)及4名外籍女子(20至30岁),则涉“违反逗留条件”被捕。所有人正被扣查。
警方提醒市民,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任何人控制他人而目的在于使他与人非法性交或卖淫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14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西九龙总区会继续留意有关情况及进行情报搜集,并与相关部门合作,以打击非法卖淫活动及非法入境等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