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会|警揭艺能及协兴隆四大失误 荧幕曾出问题无人补救
今年7月28日MIRROR红馆演唱会第四场发生堕屏意外,压伤两名舞蹈员,其中李启言(阿MO)颈椎重创仍留医。事隔3个半月,警方今(11日)早在全港多区拘捕4男1女(40至63岁),均是艺能及协兴隆的高级职员,涉及“欺诈”及“容许物件由高处堕下”。
西九龙总区刑事部(行动)警司钟雅伦今午在记者会中交代调查结果,大致提到涉案四大失误:艺能涉虚报重量误导康文署,艺能及协兴隆未有确保国内生产商的机械装置可稳妥使用、安装升降装置后无找工程师检查、以及涉事LED荧幕当日曾出问题但无人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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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艺能虚报装置重量 涉故意误导康文署
警方发现艺能呈交予康文署的场地申请文件,涉虚报装置及机械组件的重量,由于申报的重量与实际装置的重量相差非常大,警方相信并非手民之误,故有理由相信艺能故意误导康文署,以尽快得到演出许可。
2. 艺能及协兴隆未有确保国内生产商的机械装置可稳妥使用
今次事件中的升降装置、钢索及机械零件等,均由国内一间生产商提供。警方调查发现,暂时找不到证据显示,艺能及协兴隆有采用任何措施,确保机械零件达到一定安全及质量水准,以及可以稳妥使用。
警方曾透过内地公安机关协助,对内地供应商进行调查。惟警方及律政司认为总承办艺能及舞台制作公司协兴隆有绝对责任,确保装置和零件安全、能合适地在香港应用。警方指在刑事调查中,零件产自何地并非重点,而是在使用前有否进行确保措施,以免事故发生。
3. 升降装置完成安装后 无合资格人士检查
警方亦揭发当该批升降装置完成安装后,无人安排合资格或适当的工程师作详细检查,以确保装置可安全运作。
4. 涉事LED荧幕当日早上升降曾出问题 但无人补救
警方指,意外中堕下的LED荧幕在事发当日早上升降时已出现问题,但无人作进一步补救措施。警方翻查红馆闭路电视,发现当日早上协兴隆职员曾爬梯,对涉事LED荧幕作检查动作,相信是调较钢索,但事后协兴隆并无就此向任何人报告,亦没有安排适合人员及工程师再次检查涉事LED荧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