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超市盗窃案涉伪造不追究口供 24岁男警被控7罪周四提堂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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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4月,葵青警区刑事调查队一名男警处理一宗青衣超市盗窃案,当拘捕怀疑涉案女子后,涉嫌妨碍司法公正被捕,据悉警员涉嫌伪造一份报案人不追究口供并伪冒签名。该名现年24岁的胡男停职接受调查,警方经征询法律意见后,被捕男警已被控7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案件将于明日(10日)上午于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事发于2020年4月13日,警方接获报案,指一名女子怀疑在青衣一超级市场盗去一批食物,总值约1,800元。人员接报到场,以涉嫌“盗窃”拘捕一名51岁女子,女子其后获准保释候查。惟警方于审视案件期间,怀疑有人妨碍司法公正,新界南总区重案组接手调查,并于同年9月25日,在葵涌区以涉嫌“妨碍司法公正”拘捕一名姓胡男警。现年24岁的胡男其后被停职,警方指人员征询法律意见后,被捕男子已被控7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案件将于明日(10日)上午于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消息指,葵青警区刑事调查队早前处理一宗盗窃案,拘捕一名有精神病纪录疑犯,负责调查的警员填写并呈交一份报案人不追究口供,惟其上级留意到该份口供是由员工代替机构负责人签名,生疑并揭发事件,涉事的葵青调查六队全队须接受调查。据悉,涉事店舖为万宁,男警其后曾代被捕妇人家庭支付产品费用。